⑴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县(市、区)以上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县(市、区)以上教育局职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应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持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和学校介绍信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核查认定身份。
⑵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⑶非应届毕业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介绍信。
⑷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侨民居留证》,到省招生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
⑸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⑹2008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需上交2008年的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时须交验的证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