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备材料提交学院武装部,审核通过后统一交给资助中心完成相关资助。
答案来源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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