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之一。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促进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迈进,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客观需要和重大举措。这是继顺利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后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这项重大惠民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按照“积极稳妥推进、保持平稳过渡”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贯彻好各项政策。各级财政、发改、教育、人社等部门,切实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指导和协调辖内有关主管部门、学校认真落实政策,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落实有关具体操作,把全面实行免学费和调整助学金资助范围的政策落到实处,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研究制定深化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各级教育、人社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定期公布合格和不合格学校名单;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有关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科学准确地落实好政策。
(三)落实经费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中央、省补助资金和自身应分担的资金,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的具体分担办法,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助学金按时发放。要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经费预决算制度,加强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对发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国家相关补助资金的部门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四)严格收费审批,规范收费行为。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及时了解资助权利,为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做好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的思想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衔接。
(六)及时部署,按时完成政策兑现工作。各级财政、发改、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密配合,抓紧工作,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把具体实施工作布置到各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从2012年秋季期开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再向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收取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要按财政补助额在学费中作等额扣除。对符合免费政策学生已收取的学费和符合资助政策学生应发放的2012年秋季学期的助学金,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退还和发放完毕。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在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30日内发放。
中职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中央财政及省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预算,将于近期下达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和省属学校,请及时办理分配转拨和申请支付手续。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1月9日
四川省服装艺术学校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有关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