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具有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本人及家庭承担学费困难的学生。
2、资助类型:减免学费
3、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200元。
4、免学费评选范围:实际在校人数的22.5%
5、评选时间:每年9月
6、材料盖章:民政部门的章(民政局、民政办公室等)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四川排名: 77 成都排名: --
四川大学华西卫生学校天府校区考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