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具有城市户籍,本人及家庭承担学费困难的学生。
2、资助类型:减免学费
3、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200元。
4、免学费评选范围:一、二、三年级校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15%。
5、评选时间:每年9月
6、材料盖章:民政部门的章(民政局、民政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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