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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填报志愿我省今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批(含职教师资、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体类专科批(含对口高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共三个批次进行,考生一次性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以下简称“艺体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单独举行专业考试且计划未分到四川的省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三个专业志愿,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艺体类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艺体类免费师范生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免费师范生第一志愿仅限本市州实施范围县合格生源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市州志愿无效;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全省所有考生均可填报。艺术类(不含音乐类)本科批一志愿、二志愿均设置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置五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三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音乐类、体育类本科批一志愿、二志愿均设置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一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三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艺术类(不含音乐类)专科批一志愿、二志愿、三志愿均设置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五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四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音乐类、体育类专科批一志愿、二志愿、三志愿均设置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一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四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向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后,6月26日17∶00前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另文通知。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次以外的普通高校及专业志愿。(二)分数线的划定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生源和高校在川招生计划分类按本科、专科层次划定。专业合格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个别特殊专业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划线比例。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生源、高校在川招生计划按专业类别(不分文理科)和考生一志愿填报情况分别划定各类专业本科、专科层次文化控制分数线。在确保完生计划的前提下,本着既重视专业成绩、又重视文化成绩的原则,并根据专业特点适当加大比例划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三)录取照顾政策1.文考成绩照顾加分:(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4~9款条件的考生,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加分分值给予照顾。(2)全省艺术、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同类专业(美术类专业、音乐学类专业、音乐舞蹈类专业、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音乐表演类专业、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播音主持类专业、舞蹈类专业、时装表演类专业、戏曲表演类专业、编导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前三名的考生,省内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本科、专科录取时,文考成绩达到省控线而未上学校调档线或文考成绩在省控线下20分以内均可破格录取。在投档之前,拟录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的书面申请,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投档供学校审录。(3)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其它院校录取时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不累加。2.专业成绩照顾加分: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省内院校录取时加5分。九、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普通高校举办的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高校招收藏、彝文一类模式高中毕业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等办法另文规定,少年班招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和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照教育部、空军招飞局、民航总局及省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十、常规录取后续有关工作(一)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专科层次新生报到流失率较高的省内院校,可报经省招考委同意,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并及时将补录考生的录取考生名册寄送有关高校。少数确需到我省补录的外省专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我省实施补录。(二)空军、民航招飞和军事、武警院校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市州招办分别在7月3日和7月25日前送交录取场,由省统一寄发或交接;其他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可由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高考报名的县级招办领取,入学报到时自行带到高校(在职考生到县级招办确认后,由县级招办寄发高校),或由市、县招办按照录取库统一寄发,具体办法由各市州自行确定。(三)考生报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和新生赴校路费,均由本人自理。(四)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县(市、区)招办应协助做好工作。(五)高校应在9月下旬使用院校端录取系统下载本校的终录取数据库,同已经实际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对,以确保录取信息准确。若核对时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十一、本规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3.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各环节工作,按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师大一中2014年录取方式
2014年学校将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小升初招生工作文件执行,采取多批次、多种评价方式录取学生。包含:直升生、艺体特长生、名校校长推荐和举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录取,具体招生要求另行说明,敬请关注学校网站。综合素质加分项目及注意事项:1、加分项目(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少先队员):市级5分;区级3分(2)特长(如舞蹈、器乐、声乐、美术、书法、计算机等,凭原件及复印件认定)。艺体等级:9—10级5分;7—8级3分;5—6级1分。艺体项目高级超过10级由学校招生办单独认定,体育类运动员等级证书按照省级加分认定。(3)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体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2、注意事项:(1)特长加分计高一项,不累加。(2)所有加分只计入录取成绩,不纳入奖学金评定。(3)荣誉称号及竞赛成绩
预科招生
1.少数民族预科中央部门所属院校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其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招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2.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班招收总装备部边远基地的职工及其子女,其降分标准按原国家教委教学司〔1995〕72号文的规定执行。3.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招生工作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另文规定。4.边防军人子女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招收经总政、教育部审定合格的边防军人子女考生,具体办法按照总政、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政策照顾。
拟招生计划
2014年师大一中面向全国范围招收篮球、健美操、器乐、声乐和舞蹈特长生共计47人,其中篮球计划招收7人;健美操计划招收20人;管乐计划招收6人;其他器乐计划招收3人;声乐计划招收7人;舞蹈计划招收4人。
录取照顾政策
1.文考成绩照顾加分:(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4~9款条件的考生,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加分分值给予照顾。(2)全省艺术、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同类专业(美术类专业、音乐学类专业、音乐舞蹈类专业、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音乐表演类专业、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播音主持类专业、舞蹈类专业、时装表演类专业、戏曲表演类专业、编导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前三名的考生,省内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本科、专科录取时,文考成绩达到省控线而未上学校调档线或文考成绩在省控线下20分以内均可破格录取。在投档之前,拟录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的书面申请,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投档供学校审录。(3)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其它院校录取时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不累加。2.专业成绩照顾加分: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省内院校录取时加5分。九、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普通高校举办的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高校招收藏、彝文一类模式高中毕业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等办法另文规定,少年班招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和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照教育部、空军招飞局、民航总局及省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十、常规录取后续有关工作(一)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专科层次新生报到流失率较高的省内院校,可报经省招考委同意,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并及时将补录考生的录取考生名册寄送有关高校。少数确需到我省补录的外省专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我省实施补录。(二)空军、民航招飞和军事、武警院校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市州招办分别在7月3日和7月25日前送交录取场,由省统一寄发或交接;其他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可由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高考报名的县级招办领取,入学报到时自行带到高校(在职考生到县级招办确认后,由县级招办寄发高校),或由市、县招办按照录取库统一寄发,具体办法由各市州自行确定。(三)考生报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和新生赴校路费,均由本人自理。(四)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县(市、区)招办应协助做好工作。(五)高校应在9月下旬使用院校端录取系统下载本校的终录取数据库,同已经实际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对,以确保录取信息准确。若核对时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十一、本规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3.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各环节工作,按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名条件
(一)篮球特长生1、国家规定的适龄学生,限男生。2、身高要求在165厘米以上。3、区、县级篮球比赛获前三名;市、州级篮球比赛获前六名;省级以上篮球比赛获前八名。4、篮球技术娴熟,身体素质突出可破格录取。(二)健美操特长生1、国家规定的适龄学生;2、区、县级以上健美操比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团体项目获前三名;3、具有舞蹈基础,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一等奖者优先考虑。(三)管乐特长生1、招生名额:小号:2人;圆号:1人;长号1人;次中音号:1人;大号:1人。2、具有市级以上正式器乐比赛二等奖以上证书或艺术考级7级(含7级)以上证书。(四)其他器乐特长生具有市级以上正式器乐比赛一等奖证书。(五)声乐特长生获得区正式声乐比赛成绩前3名或市级以上正式声乐比赛二等奖以上证书或艺术考级10级证书,限民族和美声唱法。(六)舞蹈特长生获得区正式舞蹈比赛成绩前3名或市级以上正式舞蹈比赛二等奖以上证书或艺术考级10级证书,舞种不限。
录取批次安排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七个批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含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院校、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以及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高职专科航海类专业。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国家示范和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高校的普通高职(专科)。各批次安排的院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的学校志愿同批填报。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二批栏内,高职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三批栏内。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同批填报;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志愿填在相应本科批次的民族预科栏内,一类模式专科预科志愿填在专科第一批民族预科栏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录取,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招收藏文加试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双语”计划在本科二批普通类录取后、其它藏文加试前录取;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汉“一类模式”本科批次前录取,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汉“一类模式”专科批次前录取。高考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在除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之外的相应批次前单独投档。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1+2”)志愿、高中中专志愿设置在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具体办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院校进行网上填报。
报名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外地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3日——4月20日;本地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6日——5月18日;2、报名条件:(1)国家规定的适龄学生。(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3)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至少获一次“校三好”或“校优干”及以上荣誉称号。3、报名流程:登陆师大一中官网(www.***)——点击首页左上角“2014年成都市小升初报名”后进入市网报名平台——注册学生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成都市锦江区四川师大附属第一实验中学(师大一中)”——网报确认成功后再次返回学校官网——点击“小升初综合评价证申请系统”——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和姓名——核实学生信息后打印两份综合评价证——学校现场确认盖章。4、学校现场确认所带材料: (1)2张“师大一中小升初综合评价证”(如果评价证没有学生照片,则由家长准备2张学生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张贴在评价证上)。(2)户口复印件(学生身份证所在页);(3)5、6年级获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考级证书和特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学校现场确认流程:门卫室验审报名资格(校级荣誉称号)——领取招生资料,登记并佩牌进校——核查(打印)综合评价证——核对素质加分材料——自愿购买小升初试题汇编6、报名地点:学校招生办公室(进门右转即到)7、公交线路:43路、56路、121路、147路、332路、336路、343路、817路(川师大站)。8、招生电话:86002257;86002267;;。9、师大一中小升初在线交流平台:师大一中小升初家长群()
报名、评价程序
(一)现场报名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2014年4月20日2、报名流程:外地生:网上报名——师大一中网站打印综合评价证——现场报名,并提出报考艺术、体育特长生申请(师大一中招生办公室)。本地生:直接到学校招办提出报考艺术、体育特长生申请,网上报名环节等待本地生规定时间报名开始再进行。3、报名所带资料:除了应带正常报名资料(见师大一中2014年招生工作简章)外,还需携带身份证、报名条件所需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一张,并填写《师大一中201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表》。4、资格审查: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委员会首先对考生所提供证件、获奖证书到发证机关进行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二)专项评价时间及内容 1、评价时间:2014年4月26日上午9点开始 2、评价地点:师大一中校内 3、评价内容: (1)篮球专项测试包含运球、上篮、1分钟投篮和实战演练。(2)健美操专项测试包含身体形态、个人展示、难度动作。其中,个人展示环节学生需自备1分30秒背景音乐,学校提供USB接口的MP3。(3)器乐专项测试要求:自选乐曲一首,时限5分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可演奏缩谱,需背谱演奏,并不得带伴奏及伴奏带。(4)声乐专项测试要求:自选乐曲一首,时限5分钟。自备伴奏带(限录音卡带或MP3)。(5)舞蹈专项测试要求:完成表演作品一个,自备服装、录音带或MP3,时长不低于3分钟,不超过5分钟 4、专项测试时,学生自备运动装备、乐器和配乐,听从测试老师安排,不得擅自走动。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2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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