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新生奖学金
V1.高考统考总分超过当年本省本科线30分的考生,入校学习后可申请新生奖学金。V2.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的考生入校学习后可申请新生奖学金。V3.对口高职考生总分超过当年本省本科线5分以上者,入校学习后可申请新生奖学金。
学费
1.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学生学(杂)费按照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2019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执行,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2.体检费用及交通费用等由考生本人承担。学习培训期间学生承担食宿、交通、服装等费用。
专业介绍
1.空中乘务专业,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2.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3.航空运输类(中外合作办学)(空中乘务),学制3年,学费20000元/年。各专业其他内容详见学校招生网页:http://www.***.cn/campus/jgsz/gljg/jxkybm/zsbgs/zbsy/
学校简介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1999年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划转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确定的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是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紧紧围绕国家航空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需要,开设有航空制造工程、航空电子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汽车工程、计算机工程、航空维修工程、民用航空服务、工程实训中心等八个教学院(系)31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1773人。学校现有教师586人,其中国家教学名师2名,国家教学团队2个;建有12门国家精品课程、32门省级精品课程;先后获得包括国家发明四等奖、国家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21项。在办好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同时,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还面向行业、社会和地方经济建设,举办高等教育。学校学院是专门负责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各类培训和技能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的二级单位。学校坚持“服务航空、服务国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办学宗旨,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规范办学的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功能,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资源,强化教学管理、重视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通过的教学点现设有高等教育校本部,高等教育成都东星航空旅游专修学院教学点、高等教育四川省旅游学校教学点、开办了7个高等教育专科(、高起专)专业,现有在籍高等教育学生2000余人。
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邮编:610100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经开孵化园2.咨询电话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028-88489388 028-88459389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通用航空学院:028-88459445 3.学校网址:www.***.cn 4.监督电话:028-88459362 特别声明:考生报考过程中出现任何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后果自负。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协助招飞,请勿缴纳任何推荐费等费用! 欢迎有志于中国飞行事业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
报名
(一)报考条件符合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1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二)报考方式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22日-4月2日登陆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www.***.cn)。2、考生报名时必须且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3、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报名表》并签名,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
㈠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管理部门会同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等相关单位(部门),依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行业及产业发展状况,结合各系部(分院)专业建设等情况,拟定学校招生章程草稿,征求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并报招委会审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定。㈡编制招生计划。招生管理部门会同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及就业与创业指导等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行业及产业发展状况,在各系部(分院)上报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基础上汇总形成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草案,经招委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㈢开展招生宣传。招生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确定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结合校内各单位(部门)工作实际,组建分省、分片区招生宣传组,明确各招生宣传组的职责、任务及经费使用方案,并经招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㈣组织招生考试。学校承担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及特殊专业面试等考试工作由教学管理部门协调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招生管理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考试方案及考务管理,保卫部门负责试卷及考场安全。招生考试中的重大事项须经招委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㈤实施招生录取。招生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招生工作相关政策,依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实施监督。招生管理部门对招生录取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需及时向招委会报告。㈥归档招生资料。当年招生工作完成后,招生管理部门应及时整理归档招生工作文件及资料,教学管理部门应及时整理归档所负责的各类考试考务工作资料。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09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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