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任专业教师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具有高等学校食品类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应占一定比例(≥8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25%。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应是骨干教师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校内专业实训基地应配备有一定职称、资格的专职实训指导教师。
专业教师都应具有“双师”素质,所有教师应获得与本专业对接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系列食品专业职称证书,每年到企业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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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与检测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保定凌鹰会计培训学校 | 3 |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三年 |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 三 |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 -- |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高级技工学校) | 3 | --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任教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