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亲家庭,和妈妈居住在一起,妈妈现在是脑出血后遗症,定为四级伤残,我刚大学毕业,妈妈以前的低保金额是800多元,现在从2011年3月份开始变成了290元,请问这个是合乎国家标准的吗?可否争取一下提高低保金额?应该去什么部门?好有相关的文件。谢谢!
你应该去咨询一下当地的救助部门,也就是发给你家低保金的人。如果不知道这个部门的话,问一下村委或居委,他们知道的。如果你家庭情况没有变化,你没有就业的话,低保金是不会变的,只会提高不会降低的。
本溪市2011年城市低保的发放标准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