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考生类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备注第一阶段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牧民职业适应性测试2019年6月30日9:00开始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阶段退役军人职业适应性测试2019年10月20日9:00开始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条具体原则(一)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此次扩招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后均不可以转到其他专业。第十二条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我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生源实际,实行分类教学和管理,采用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第十三条严格按照青海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4200元/人/年;住宿费800-1200元/人/年。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二)学院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三)学院设有“小岛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四)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对高职(专科)(专科)学生分三个档次,资助额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五)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学期奖学金,分甲、乙等,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六)学院有贫困学生月补助,对贫困学生每月给予适当困难补助。(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行求职补贴政策,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九)校友助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每人每学年1000元(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第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职(专科)。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第六章录取原则第七章教学管理第八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第九章学历证书的颁发第十章附则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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