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 学期的体育(1)-(4)为必修,每学期1 学分;第5-8 学期的体育专项不设学分,其中第5-6 学期为限选,第7-8 学期为任选。学生大三结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需完成第1-4 学期的体育必修课程并取得学分。
体育课的选课、退课及境外交换学生的体育课程认定等请详见2018级学生手册《清华大学本科体育课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2. 专业教育
(1)基础课程55学分
①数学与自然科学基础课39学分
a.数学基础课 | 19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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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1055 | 微积分A(1) | 5学分 |
10421065 | 微积分A(2) | 5学分 |
10421194 | 线性代数(理科类) | 4学分 |
10420252 | 复变函数引论 | 2学分 |
40420193 | 数理方程与特殊函数 | 3学分 |
b.物理基础课 | 20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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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30225 | 基础物理学(1) | 5学分 |
20430234
10430953 | 基础物理学(2) 基础物理学(3) 基础物理实验A(1) | 4学分 5学分 3学分 |
10430963基础物理实验A(2)3学分
*如大一物理选修大学物理A,需在进入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专业需补修物理课学分
②工程技术基础课14学分
清华大学工程物理专业能源实验班第1-4学期的体育(1)-(4)为必修,每学期1学分;第5-8学期的体育专项不设学分,其中第5-6学期为限选,第7-8学期为任选。学生大三结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需完成第1-4学期的体育必修课程并取得学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