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员录取后,与黔东南州凯宏公司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保证完成三年中专学习以后,要为凯宏公司服务四年以上。
2、学员未取得毕业证或中途离校的,退还由凯宏已代交的学杂费和奖学金;
3、凯宏公司未按时为学员交纳学杂费,或不能按时安排学员工作时,学员有权自谋职业。
4、在凯宏公司工作未满四年时提出辞职的,需全额退还学习期间的学杂费和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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