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院、所、企联合培养模式。本专业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与理论素养的法官、律师中聘任兼职讲师,由校内学术讲师和校外实践实务讲师共同授课、安排实习、指导毕业论文。
2.本科生导师制。学院从2017年开始,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为每一位学生从大一开始配备导师,学生在校期间由导师指导学习、带队进行社会实践与实习。
3.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本专业注重培养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活动中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与40多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全程共同培养学生,增强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学院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手共建“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每年分两批派出90余名学生到法院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实践,以培养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