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下设的主要方向有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学校开设的主要课程有钢琴、声乐、音乐教育、教学法、中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能在专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
2.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理论素养,能在专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下设的主要方向有民族管弦、西洋管弦、键盘、声乐和器乐。主要课程有专业课、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通过本专业的学习,学生可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可以从事表演教学以及研究工作。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艺术学、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4.舞蹈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具有对舞蹈进行初步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各类专业艺术团体从事舞蹈理论研究工作,掌握主要舞种的风格特点、技术,具备舞蹈基本技能及实践能力、剧目鉴赏和教学能力,可以在专业文艺团体、文化艺术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也可以成为学校师资和基层舞蹈文艺骨干。主要课程: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鉴赏与批评、舞蹈训练学、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组合、舞蹈编创、剧目排练、中国古典舞身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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