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学费及宿费收取标准
经物价部门批准,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数学教育、语文教育、初等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历史教育3000元/年;英语教育3500元/年;学前教育、应用英语、应用韩语、会计电算化、市场开发与营销、文秘4000元/年;美术教育、音乐教育4100元/年;装潢艺术设计、生物化工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500元/年;旅游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5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6900元/年。 经物价部门批准,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和800元/年。
报名条件
(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以下简称中职升学)报名条件 我省2018年中职升学招生本科专业只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招收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1.考生参加辽宁省中职升学招生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中专)毕业生。 ③身体健康。 2.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 21’ )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中职升学招生报名。 3.从外省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要求: ①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中职学籍为三年(一年学制的辽宁省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②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中职升学报名工作开始前。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中职升学考试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①在辽宁省中职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辽宁省中职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一年制辽宁省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②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5.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市招考委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办备案。 6.在辽宁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考生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2号)文件执行。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在上一年度参加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以下简称高职升学)报名条件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具有我省域内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高职升学考试入读普通本科,其中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②在上一年度参加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③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2018年高等师范院校培养本科层次小学(学前)教师报名条件及流程与2017年相同,招生对象为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省内五年制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学生。除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列定向招生计划外,其他计划全省统招。
县区招办咨询电话
双塔区招办:0421-2913091 龙城区招办:0421-3821266 北票市招办:0421-5822481 朝阳县招办:0421-8997056 建平县招办:0421-7816306 凌源市招办:0421-6991040 喀左县招办:0421-4863513
招生对象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2.2016年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师范类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专升本考试接受本科教育,其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2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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