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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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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2 23:03:00 解决时间:2020-11-10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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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一)我省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即依照招生计划在符合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院对招生学校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招生学校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将由省招考院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统一对社会公布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录取。 (二)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按考试科类划定。其中艺术类(除史论、编导专业外)和体育类的高起本、高起专各专业的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层次和科类的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的高起本、高起专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对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省招考院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按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起专的公安类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低控制分数线,但投档分数不得低于同科类高起专低控制分数线的70%。 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大不得超过20分。 (三)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计划录取,不得以录取人数不足以开班为由取消已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 (四)《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印制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按新生录取名单向新生发放。 (五)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省招考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应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认证报告、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的高校专升本。 2.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市、萝北县、绥滨县、饶河县、嘉荫县、同江市、抚远县、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选其高分给予照顾。录取前,省招考院及考生所在考区的招生考试机构要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25周岁以上照顾政策除外)信息在阳光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2021年1月上旬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查询本人录取信息。 (七)被录取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新生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所录取学校报到。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报考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①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②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③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8.考生要在户籍所在省参加报名。外省户籍的考生在我省报名,须提供在我省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如社保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 9.享受边疆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户籍住址为准,住址和报名审核点必须在同一所辖市(地)范围内,否则不予享受其照顾政策。 10.现役军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试,持外省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
  ①助学单位在组织考生集体报名报考时,对考生的报考数据要准确录入并认真核对。尤其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因自然信息不准确,导致考生不能按时报考的由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②为方便联系,要求负责网上报考的工作人员要在网报系统中的“助学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
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各高校须统一按照高等学历本、专科专业目录进行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各高校招生计划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审验核准后,教育部在网上汇总分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汇总分送到我省各高校招生计划,并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人数、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凡未经省招考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均不属于全国高校统一招生。 本、专科二学历及免试生不占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招生学校的申请,由省招考院确定招生学校和专业,并向社会公示。
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省招考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应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认证报告、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的高校专升本。 2.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市、萝北县、绥滨县、饶河县、嘉荫县、同江市、抚远县、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选其高分给予照顾。录取前,省招考院及考生所在考区的招生考试机构要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25周岁以上照顾政策除外)信息在阳光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报名办法
我省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及缴纳报考费,各市(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省招考院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16日(9:00-21:00);(2)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9月7日至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7日至18日(9:00-21:00)。 2.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短信密码完成报名注册。考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密码为报名系统登录密码,可重复使用,考生忘记密码可按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报考期间,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禁止培训机构或其它团体、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要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勿将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考生完成报名注册后,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基本信息和预报志愿信息,并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选择报名审核点,考生将在选择的报名审核点所在考区参加考试。 3.资格审核。 (1)能够通过线上审核的情况。我省户籍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证件照,照片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200K,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报名系统将对考生上传的照片与公安人口信息库中的照片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上传全部相关报考证明材料,报名点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在线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 (2)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情况。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或照片比对无法通过的我省户籍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上传全部相关报考证明材料后,在报名审核时段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择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名点要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使用身份采集终端设备采集考生指纹信息并拍摄考生头像照片,进行人脸比对。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的考生,须另外提供带本人照片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佐证。 (3)需要赴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的情况。持我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持护照的外籍考生须本人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形成书面报告,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工作结束后,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将书面报告上报省招考院备案。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信息的电子数据保存期限为长期保存。 4.本、专科二学历和免试生报名办法:本、专科二学历的考生和免试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段内,登录我省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注册及信息填报操作,我省户籍考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证件照及相关报名证明材料,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或照片比对无法通过的我省户籍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报名证明材料后,在报名审核时段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免试生的报名资格由省招考院负责审核,本、专科二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所报院校负责审核。 本、专科二学历考生已有的学历层次不得低于所报层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专科二学历可免试就读省内高校高起专,本科二学历可免试就读省内高校专升本。受理二学历报名的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学历及户籍等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符合我省报名条件。 5.网上缴费。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要在报名审核时段内及时查看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报考信息或补充报考证明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超过审核期未提交审核的将视为放弃报名。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综〔2009〕78号文件规定,报考费150元/人;根据黑教联〔2000〕17号文件规定,免试生(二学历)报名费200元/人。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未在缴费时段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被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报名,报名费不予退还。 6.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相应证明、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①省招考院负责免试入学考生的资格审批。 ②各市(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审核点负责照顾政策中加30-50分的资格审核。 ③各县(区)报名审核点负责照顾政策中加10-20分的资格审核。 各报名审核点必须按“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管理,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的审核工作。
报名、报考及付费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中心()。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并进行报考,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考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新系统参加过报考的考生,这类考生可直接进行网报课程;另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已报名并取得考籍,但以后一直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这类考生需在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内,到考生所在地招考办重新采集信息后方可进行网报课程。  (2)新生注册报名。首次报名参加的考生,需到考生所在地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具备报考资格,否则不得报考本科: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B.我省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C.普通高校、高校在读学生。考生注册本科报名时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或我省成绩证明办理资格审查(符合免考条件的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在校生仅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便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比对、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在3月12日-14日上网进行课程报考。  (3)跨考区的考生报名。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在新考号下至少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  为了便于发布与考试有关信息和及时与考生沟通,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添加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4)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  ①助学单位在组织考生集体报名报考时,对考生的报考数据要准确录入并认真核对。尤其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因自然信息不准确,导致考生不能按时报考的由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②为方便联系,要求负责网上报考的工作人员要在网报系统中的“助学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  (5)报考石油工程(独立本科段)、石油工程(专科)和化学工程(独立本科段)三个专业的新生,需到东北石油大学院办报名,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以上三个专业,各招考办不受理个人报名。  (6)对上网有困难或不具备独自网报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当地招考办并代为网上报考。各招考办必须无条件为此类考生代理报考。  报名点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的照片是否与报名本人相一致,然后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自然信息并将考生信息存入新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要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考确认单”,且必须由本人核实、签字确认。  (7)经与行业办公室协商,从2014年起对与行业共同开考的公司管理(独立本科段)、现代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二个专业,暂停受理新生报名。  2.付费方法。  报名考试的考务费采用网上付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缴付考务费;进行集体报考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支付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账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受理报考并收缴考务费。各招考办可以用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从2014年上半年考试起,我省将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3〕82号)的文件规定,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同时不再收取新生报名费。
报名
我省2020年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采取报名时预报志愿、考试成绩发布后填报正式志愿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预报志愿学校及专业,作为高校制定招生计划的参考,待教育部正式下达学校具体招生名额后,考生根据高校招生名额填报正式志愿。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报考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①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②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③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8.考生要在户籍所在省参加报名。外省户籍的考生在我省报名,须提供在我省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如社保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 9.享受边疆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户籍住址为准,住址和报名审核点必须在同一所辖市(地)范围内,否则不予享受其照顾政策。 10.现役军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试,持外省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二)报名办法 我省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及缴纳报考费,各市(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省招考院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16日(9:00-21:00);(2)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9月7日至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7日至18日(9:00-21:00)。 2.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短信密码完成报名注册。考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密码为报名系统登录密码,可重复使用,考生忘记密码可按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报考期间,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禁止培训机构或其它团体、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要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勿将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考生完成报名注册后,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基本信息和预报志愿信息,并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选择报名审核点,考生将在选择的报名审核点所在考区参加考试。 3.资格审核。 (1)能够通过线上审核的情况。我省户籍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证件照,照片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200K,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报名系统将对考生上传的照片与公安人口信息库中的照片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上传全部相关报考证明材料,报名点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在线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 (2)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情况。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或照片比对无法通过的我省户籍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上传全部相关报考证明材料后,在报名审核时段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择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名点要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使用身份采集终端设备采集考生指纹信息并拍摄考生头像照片,进行人脸比对。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的考生,须另外提供带本人照片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佐证。 (3)需要赴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的情况。持我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持护照的外籍考生须本人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形成书面报告,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工作结束后,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将书面报告上报省招考院备案。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信息的电子数据保存期限为长期保存。 4.本、专科二学历和免试生报名办法:本、专科二学历的考生和免试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段内,登录我省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注册及信息填报操作,我省户籍考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证件照及相关报名证明材料,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或照片比对无法通过的我省户籍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报名证明材料后,在报名审核时段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免试生的报名资格由省招考院负责审核,本、专科二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所报院校负责审核。 本、专科二学历考生已有的学历层次不得低于所报层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专科二学历可免试就读省内高校高起专,本科二学历可免试就读省内高校专升本。受理二学历报名的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学历及户籍等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符合我省报名条件。 5.网上缴费。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要在报名审核时段内及时查看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报考信息或补充报考证明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超过审核期未提交审核的将视为放弃报名。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综〔2009〕78号文件规定,报考费150元/人;根据黑教联〔2000〕17号文件规定,免试生(二学历)报名费200元/人。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未在缴费时段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被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报名,报名费不予退还。 6.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相应证明、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①省招考院负责免试入学考生的资格审批。 ②各市(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审核点负责照顾政策中加30-50分的资格审核。 ③各县(区)报名审核点负责照顾政策中加10-20分的资格审核。 各报名审核点必须按“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管理,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的审核工作。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6日开始凭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网报系统打印《黑龙江省2020年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2014年1月10日-3月14日。  2.新生注册报名、报考时间:2014年2月17日-3月7日(周六、日休息)新生注册报名,3月12日-14日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合格的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  3.实践环节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相关事宜: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中心”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14年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有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学校联系。实践环节考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中心”查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0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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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考及付费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中心()。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并进行报考,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考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新系统参加过报考的考(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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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各高校须统一按照高等学历本、专科专业目录进行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各高校招生计划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审验核准后,教育部在网上汇总分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汇总分送到我省各高校招生计划,并通过黑龙江省招生(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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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一)我省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即依照招生计划在符合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院对招生学校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招生(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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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我省2020年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采取报名时预报志愿、考试成绩发布后填报正式志愿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预报志愿学校及专业,作为高校制定招生计划的参考,待教育部正式下达学校具体招生名额后,考生根据高校招生名额填报正式志愿。(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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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考及付费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中心()。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并进行报考,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考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新系统参加过报考的考(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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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考及付费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中心()。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并进行报考,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考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新系统参加过报考的考(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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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各高校须统一按照高等学历本、专科专业目录进行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各高校招生计划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审验核准后,教育部在网上汇总分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汇总分送到我省各高校招生计划,并通过黑龙江省招生(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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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2014年1月10日-3月14日。  2.新生注册报名、报考时间:2014年2月17日-3月7日(周六、日休息)新生注册报名,3月12日-14日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合格的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  3.实践环节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相关事宜: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中心”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14年实践环节考核和(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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