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层次科类学习形式学制备注应用心理学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建筑工程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应用电子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会计电算化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物理教育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计算机教育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数学教育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生物技术及应用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暂停招生化学教育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暂停招生软件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社会体育高职(专科)体育(理)二年半体育教育高职(专科)体育(理)二年半暂停招生英语教育高职(专科)外语(文)二年半经济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市场营销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旅游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行政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语文教育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历史教育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初等教育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学前教育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法律事务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物流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新闻采编与制作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电视节目制作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公共事务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主持与播音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音乐教育高职(专科)艺术(文)二年半美术教育高职(专科)艺术(文)二年半舞蹈表演高职(专科)艺术(文)二年半暂停招生多媒体设计与制作高职(专科)艺术(文)二年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中起点本科理工类五年英语高中起点本科外语(文)五年暂停招生汉语言文学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五年学前教育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五年法学专升本法学类二年半思想政治教育专升本法学类二年半教育学专升本教育学类二年半学前教育专升本教育学类二年半地理科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暂停招生工程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工商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会计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旅游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暂停招生经济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应用心理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生物科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行政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物流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暂停招生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财务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体育教育专升本教育学类二年半数学与应用数学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物理学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化学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土木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生物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暂停招生通信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制药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暂停招生软件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电子信息与科学技术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编导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新闻学专升本文史、中医类二年半英语专升本文史、中医类二年半汉语言文学专升本文史、中医类二年半历史学专升本文史、中医类二年半播音与主持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音乐学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美术学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动画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 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前,所有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及免试生,均须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及“资格生”、“二学历”考生,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中专应届优秀毕业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附件3)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附件4)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少数民族考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读出的民族信息为准)。 ⑧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读出的出生日期信息为准)。 ⑨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⑩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者。 (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附件:一、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河南省2017年高招院校网上录取用户名和密码(略方远教育欢迎您!5567557 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ksbm.***)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和交费两个环节。 (一)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需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完成实名信息注册,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电子图片。选定报考科目。 2.非首次报名人员,即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报考部分科目的人员,使用证件号或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并重新上传本人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如信息有变,应做相应修改。选定报考科目。 3.报名人员可选择全科或分科报考,交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 4.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可补报。已完成报名的,可申请调换科目或考试城市。补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点调整申请。 (二)交费。 1.每科考试费¥98元。可采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 2.支付成功后,可打印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打印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3.考生报名并完成所报科目交费,视为报名程序完成。交费完成后,不予退费。 录取联络与服务 (一)录取期间,河南省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地点迁至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录取期间联系方式届时通过“河南高招在线”向招生学校公布。 (二)为保证网上录取顺利进行及录取期间与各招生学校的联络畅通,各招生学校在首次登录我省远程录取服务器时务必认真属实填写各项联络信息。 (三)河南省招办录取工作开始(12月4日)前与集中录取结束(12月14日)后联系电话和传真: 计划:0371—68101570 联络:0371—68101572 (四)我办将通过“河南高招在线”向招生学校和市、县招办发布录取信息。招生学校和市、县招办要利用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等形式积极开展招生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值班和信访接待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考生咨询,主动热情地为考生服务。省、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及时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郑州铁路局教育处需派1-2人于12月4日到省招办录取现场报到,负责工作联络,协调解决涉及本市(县、局)考生录取中的问题,并完成省招办安排的其它工作。 免试申请程序。 1.申请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00至6月5日18:00;补报名期间申请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8:00。 2.申请方式: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栏目,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图片。 3.免试审核为网上初审和领证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方式,由考生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6月10日18:00前;补报名期间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8月5日18:00前。 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于12月4日至13日进行。各项录取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4日17:30前:省招办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郑州铁路局教育处工作人员到录取现场报到。 12月5日上午:对参加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 12月5日17:30前:招生学校进行网络联通的调试工作;省招办发布2017年各学校计划信息和本、专科上线考生信息;学校下载本、专科各专业上线考生情况,制定计划调整方案。 12月6日8:00—7日17:30前: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提交各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计划调整方案,省招办审核。 12月8日8:00—9日17:30前:省招办投档、各学校下载各层次考生信息,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省招办第一阶段录检工作结束。 12月10日17:30前:打印录取新生名册,整理录取资料。 12月11日17:30前:整理各层次落选考生信息,汇总有关征集志愿数据。 12月12日18:00前:公布未完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上线落选考生访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登录“河南省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凭本人的网报序号和密码填报征集志愿。 12月13日17:30前:招生学校查询各专业征集志愿生源信息,制定计划调整方案,提交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下载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并提交录检、审核;省招办打印征集志愿录取新生名册、办理征集志愿录取审批手续、整理所有录取材料。 学费 严格按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省发改委下发的豫计收费[2002]121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1.申请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00至6月5日18:00;补报名期间申请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8:00。 2.申请方式: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栏目,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图片。 3.免试审核为网上初审和领证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方式,由考生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6月10日18:00前;补报名期间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8月5日18:00前。 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二)资格审核。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三)交费。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2.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
|
漯河市方远培训中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