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缺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体育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投档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17号)文件执行。 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学校,对剩余招生计划公布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提交录取结果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将要求传真至计划管理组,截止时间为当日15时前。 (一)征集志愿的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F段(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一批G段等两个批次3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段次)均实施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 1.本科提前批 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的考生。 2.本科一批 H段和I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H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含40分,下同)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依据相关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3.本科二批 J段和K段(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J段中省内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依据相关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4.本科三批 L段和M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含30分,下同)的考生。M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依据相关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5.高职(专科)批 N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O段和P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P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依据相关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6.使用统考成绩体育艺术类专业 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专业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各征集1次志愿,征集对应批次线上(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的考生。 (1)体育类 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艺术类 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7.中职生 中职生参加对应批次征集志愿,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与本科二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与本科三批普通类一次征集同步进行;中职生高职(专科)批:与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 (三)征集志愿的设置及投档形式 1.征集志愿的设置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层三直招士官)、O段征集志愿时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实行顺序志愿的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本科三批M段、高职(专科)批N段(层一、层二)、P段征集志愿时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2.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 第一次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H段、I段)、本科二批(J段、K段)、本科三批(L段、M段)、高职(专科)批(O段、P段)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与原填报志愿投档模式相同,每批次两段录取结束后同时征集,先投放普通类及民族班段征集志愿,再投放其他段征集志愿。 (四)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 征集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提前批次A段征集(不含艺术体育类)7月8日20:00—7月9日8:00 提前批次B、D、E、F(层一)段、体育艺术类A段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和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7月15日20:00-7月16日8:00 本科一批H、I段征集7月23日20:00—7月24日8:00 本科二批J、K段第一次征集 (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7月30日20:00—7月31日8:00 本科二批J、K段第二次征集 (不含体育艺术类)8月2日20:00—8月3日8:00 本科三批L、M段征集8月9日20:00—8月10日8:00 高职(专科)批N段征集8月13日20:00—8月14日8:00 高职(专科)批O、P段第一次征集 (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8月20日20:00—8月21日8:00 高职(专科)批O、P段第二次征集 (不含体育艺术类)8月23日20:00—8月24日8:00
招生计划
我省和有关省外院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见《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
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
1)本科批次,设单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与艺术类二本单志愿同时录取。2)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时录取,志愿填在提前批高职(专科)。
8月13日-19日,高录取。
单独招生的对象是什么?
单独招生的对象是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并参加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资格的考生。
复试报名办法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持有关材料于2015年1月26日—30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报名,并填写《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优惠考生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见附件1)和《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优惠考生资格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见附件2);县(区)招考办汇总“审核表”、“汇总表”后连同考生所获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集体项目运动员还须提供上场时间证明等)原件于2月3日前统一报送设区市招考办。由各设区市招考办对考生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相关信息应提前在所在中学公示),并于2月6日前将“审核表”、“汇总表”及考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查询结果的页面打印材料(网址:http://jsdj.sport.gov.cn/,样式见附件3)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联系人:汪全新,联系电话:0791-86765366);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监察厅驻教育厅监察室、省教育考试院对申请的考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终审核。
录取办法
招生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旷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791-83777800、83777842
学院招生网址: http://zsc.***/ 学院招生官微公众号:高考小秘书
录取工作开始。
7月8日(传统院校志愿)7月10日(平行院校志愿)7月12日(传统院校志愿)7月16日(平行院校志愿)7月18日(传统院校志愿)8月6日(平行院校志愿)8月8日(传统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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