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单招院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
(三)录取安排。
1、4月13日,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4月14日起,单招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
3、被单招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4月17日,单招院校持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4月18日,打印录取花名册。
6、4月19日,单招院校须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细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