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技师
1、从事本通知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职业(工种),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人员;
2、取得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并有两年以上工作实践的人员;
3、参加省、市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名次,按表彰决定可破格申报的人员(以表彰决定为依据);
4、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三等奖以上者(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技能)证书并连续在本职
工作满3年以上人员或累计受聘5年以上的人员;
2、参加省、市职业技能竞赛,按表彰决定可破格申报的人员(以表彰决定为依据);
3、获省、部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者(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凡从事本职业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各类从业人员均可参加技师社会化考核鉴定。申报时请填写统一格式的《江西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考核鉴定申报表》(见附表并可从江西职业培训鉴定网上下载)。
五、考核鉴定收费标准
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核鉴定收费仍按原江西省劳动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西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行字[1997]25号)文件标准实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核鉴定人员必需经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相对集中辅导和进行实践操作训练,同时指导考生论文撰写。培训一般不少于200个课时,并经考核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统一到省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图书发行站购买本职业技师或高级技师教材,要求参考人员人手一册(购书地址:南昌市文教路111号、购书电话0791-8510244、8515754)。
六、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凡经考核鉴定合格者填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表》,按隶属关系,报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核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性要求高、涉及面广的工作。请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好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以及考前培训辅导工作,确保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核鉴定质量。
联系人:杨慧、淦勇;电话:0791─6207012。
二?一?年三月十日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技师
江西2010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核鉴定工作(赣申报条件及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