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
(一)注册入学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二)注册入学程序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zxszcrx.***)进行,共分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生计划。(三)注册入学时间安排第一轮:5月21日至22日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第二轮:5月23日8:30-11: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转段升学”录取工作
(一)录取办法自2015年起,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职与本科“3+4”、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录取。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且经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考核合格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二)奖励政策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高职(专科)牵头院校。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学生,如未被转段录取,且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三)录取批次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招生经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高校须按照30元/人的标准缴纳网上录取费用,该项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请各高校务必在录取前将录取费用汇至我院,我院将根据汇款情况邮寄新生录取名册。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汇款内容:普高对口单招(转段升学或中职注册入学)录取费。
录取时间及批次安排
录取工作自5月15日开始,具体安排为:5月15日至5月17日,本科批次院校录取。5月18日至5月19日,专科批次院校录取。
关于招生管理
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组织和监督管理。各有关高职院校和中学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各项招生规定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高职院校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招生宣传力度,使考生了解、熟悉有关政策规定;要科学规范开展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口径,主动、正面宣传院校专业特点、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严禁高职院校通过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坚决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高职院校避开省教育考试院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注册入学工作;严禁高职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注册入学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各有关中学须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对学生申请注册入学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注册入学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收受高职院校给付的任何费用。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视其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解除教师职务。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严格规范注册程序。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程序,通过注册入学系统开展注册入学工作,以注册入学系统注册成功的数据为唯一录取依据。严禁向未正式录取的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严禁录取未成功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高校招生收费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学生收费,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因招生收费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对违规收费的高职院校,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因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有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由省教育厅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削减该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暂停下一年度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资格。
录取体制
在对口单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录取原则与投档办法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平行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专业平行院校志愿的具体投档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并按考生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 、C或A、 、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要求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要求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艺术类中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本专科批次院校服从志愿均按照“公办”、“民办”的顺序投档录取,公办院校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民办院校服从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各批次均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联系方式
1.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邮编:2120282. 咨询电话:0511-88965837、85752330、88962859、88911067,传真:0511-. 监督电话:0511-.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cn招生咨询QQ群号:
注册入学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2 02:56
检举
江苏镇江市高专卫生护理学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