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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大丰市职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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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1 03:48:00 解决时间:2020-11-09 04:49

满意答案

录取工作
2015年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统一实行集中网上录取,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注册、重复录取。实际招生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生源征求志愿进行补录,具体补录办法根据录取情况由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新生录取名册经市招委审批后由学校发放市招办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统一办理学籍入库手续。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适龄青年和其他群体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仍实行注册入学制度。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志愿类别:
1.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  2.四星级普通高中、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热点高中、中职与普通本科“3+ 4” 分段培养班。  3.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三星级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和五年制高职、技师高技班。  4.其他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招生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17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努力扩大优质职教资源招生规模。对未达到三星级标准的职业学校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其招生计划。除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外,非我市紧缺、社会急需专业的市外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在我市安排招生计划。市内各职业学校更不得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代报招生计划及新生学籍。 各职业学校的招生方案和广告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发布,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的承诺。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 要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法行为。各职业学校不得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介入招生工作,不得向初中生源校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招生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投档录取到其他学校的学生,严禁初中生源学校教师为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及包办学生志愿填报等手续,在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投档录取工作结束前擅自提前招收注册登记入学学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中等职业学校、各种职业培训机构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乱招生、乱收费;凡未经公布,没有招生资质的学校和专业,一律不得招生。严肃查处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等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委托个人参与招生的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停止招生,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转段升学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转段升学考生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报名时间、方式与对口单招考生相同,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3+4”分段培养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参照对口单招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
招生报名审核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相结合,报名工作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按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通知执行。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各省辖市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凡未在当地取得应届初中学籍的学生,均确定为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中考,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回本市入学高中的,必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学至本市后,方可在转入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本市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参加本市中考的学生。本市内学籍所在县(市、区)和户籍所在县(市、区)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区域报名、参加考试,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并参加该区域学校的录取;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则不能参加学籍所在地区高中学校志愿的填报和录取,考生和家长选定后须在中考报名时提出申请并同时填写《盐城市中考二次建档填报志愿申请表》,申请取得二次建档号的考生,仍使用原建档号在学籍所在区域报名参加考试,但只能用二次建档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其原第一次建档号在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时自动失效。  各地必须将中考报名信息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往年中考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确认具有填报定向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往届生等信息。考生必须在与学籍相一致的学校实际读满两年以上且整个初三年级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招生办法
凡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热爱所报考专业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要求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由各地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规程和安排组织实施。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在《盐城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表》中填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www.***)。仅选择填报职教类志愿的,优先参加职教类学校第一轮录取,报考普教师范类的考生,如预计不能被普教师范类学校录取的,必须填报职教类志愿。各地招生部门和生源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正确指导学生按志愿选择学校,及时、完整地向初中毕业生公布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保证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误导或强迫学生填报某一类志愿或某一所学校。各地、各职业学校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推动职业院校生源多样化,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进行中职学历教育,实施学历技能双提升计划,确保2014年全市中等职教招生计划和任务的落实。要继续推进以东西合作为重点的区域教育合作办学,进一步拓展中西部地区职教招生市场,扩大东西部联合招生规模;要提高南北职教合作办学的组织化程度,外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到我市跨地区招生,必须得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列入本年度招生计划。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这项惠民政策对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资助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推动作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新生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制度,严格按照招生录取审批后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学籍,保证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填报说明
1.志愿填报分为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类,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选择各批次学校的志愿类别并在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传统志愿投档时先划定批次投档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在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再检索该学校第二志愿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其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该校(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未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  2.选择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职教类志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技师高技班各填报2个志愿;考生在填报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升学志愿时,需填报2所不同学校(其中必须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志愿,需填报3所不同学校(其中必须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  3.今年江苏省盐城中学面向各县(市)和盐都区招生实行“函报”方式,不再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各县(市)和盐都区报考盐城中学的考生采用“函报”方式填报江苏省盐城中学志愿,具体方式为:考生在 6月12日 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亲笔写信到盐城中学(信中除表明本人自愿报考盐城中学外,还必须准确填写建档号、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并附监护人签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经“函报”,不得撤销。在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实行“函报”。江苏省盐城中学面向各县(市、区)的招生必须严格规范“函报”手续,并在 6月20日 前将学生“函报”名单审核确认盖章后报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已被盐城中学录取的学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盐城中学也不得录取。  
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答:报名流程包括:(1)报名资格审查,包括①接受报名点的资格审查,②读取身份证信息,③领取考籍号、学校代码、报名点代码,④拍照;(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3)网上填报与信息修改;(4)网上支付报名及相关费用;(5)信息确认,包括①仔细核对报名信息,②无误后由转段升学考生本人签字确认,③符合奖励政策的,还需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招生计划管理
高中阶段招生全市统筹,保持普职教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控制招生规模,控制班额,逐步达到省规定的教育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要求。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学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全口径计划进行招生,任何地区、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技工等学校,下同)面向本市参加2015年中考考生的招生计划经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由教育、发改、人社部门联合发文公布;教育、人社部门在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内审核审批并建立各职业学校新生学籍;财政部门按照市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招生部门核定的实际招生人数安排各职业学校免学费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要逐步扩大五年制高职学校、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对未达到三星级标准的职业学校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其招生计划。除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外,非我市紧缺、社会急需专业的市外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在我市安排招生计划。市内各职业学校更不得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代报招生计划和新生学籍。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青壮年农民和退役士兵等其他社会成员举办学历技能“双提升”招生计划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由各校自主确定。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推动职业院校生源多样化,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进行中职学历教育,实施学历技能“双提升”计划,并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完善职业院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政策。  中职与普通本科“3+4”项目是教育部在江苏省开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项目,今年我市“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  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如上级对择校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则按新精神执行)。各普通高中要用好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该计划包含在本校总招生计划内,不另增招生计划)。“国际班”招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热点高中招生计划的分解工作,按规定比例将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当地初中,并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所有县(市、区)热点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到当地初中招生的方案必须在招生前上报盐城市教育局中教处备案。  江苏省盐城中学(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今年招生计划数756人,其中统招生688人,统招生中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志愿的考生招生406人,面向其它县(市)和盐都区招生不超过282人(见附件);招收择校生68人(择校生不超过统招生数的10%),其中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志愿的考生招生40人,面向其它县(市)和盐都区招生不超过28人(见附件)。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办学地址:盐城市解放北路盐中巷1号)招生计划942人,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招生。盐城市第一中学(地址:盐城市西环南路6号)面向市直、亭湖区(不含乡镇)、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生324人;亭湖高级中学(地址:亭湖区人民政府向东 1.8公里 )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生380人;盐城市伍佑中学(地址:盐城市伍佑镇东大街22号)面向市直和开发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生不超过200人,面向亭湖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生不超过200人;其中统招生和择校生比例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江苏省盐城中学在市区统招生计划内安排203名定向指标生计划,其中按照市区一般初中毕业学生数占市区初中毕业学生数的比例,确定盐城中学面向市区一般初中定向指标招生数为42名,在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且填报盐城中学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盐城中学不含定向指标生的统招生分数线下40分。如有学校仍没有学生被定向指标生计划录取,则在这42名计划中调剂,按该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到2人(毕业生数150人以下的学校录取1人,毕业生人数超过150人的学校录取2人),按照上述办法招录后如仍有剩余指标,则调剂到面上使用。定向指标生计划除42名用于市区一般初中外,其余161名用于在面上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被录取的定向指标生,收费按统招生标准执行。市区一般初中毕业生中符合盐城中学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如报考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按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达线后录取,按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收费标准执行。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09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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