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 统招生 择校生(上限数) 盐都区 录取工作 2017年市属中专、职业高中和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在市实行网上集中录取,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入学、重复录取。各录取学校对已投档录取的学生要抓紧做好登记注册、及时建立新生学籍。为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在市招生考试中心各类别投档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如有少数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凭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同意接收其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招生学校不得接收未提供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身份证材料的学生注册入学。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市招考中心联合审核,未提供原件材料的学生注册无效,不得录取并取得学籍。 新生录取名册由市招委统一审批,录取通知书由各学校设计印制并统一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统一办理学籍入库手续。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适龄青年和其他群体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仍实行注册入学制度。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招生报名审核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相结合,报名工作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按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通知执行。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各省辖市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凡未在当地取得应届初中学籍的学生,均确定为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中考,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回本市入学高中的,必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学至本市后,方可在转入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本市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参加本市中考的学生。本市内学籍所在县(市、区)和户籍所在县(市、区)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区域报名、参加考试,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并参加该区域学校的录取;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则不能参加学籍所在地区高中学校志愿的填报和录取,考生和家长选定后须在中考报名时提出申请并同时填写《盐城市中考二次建档填报志愿申请表》,申请取得二次建档号的考生,仍使用原建档号在学籍所在区域报名参加考试,但只能用二次建档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其原第一次建档号在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时自动失效。 各地必须将中考报名信息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往年中考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确认具有填报定向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往届生等信息。考生必须在与学籍相一致的学校实际读满两年以上且整个初三年级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招生办法 凡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热爱所报考专业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要求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由各地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规程和安排组织实施。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在《盐城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表》中填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www.***)。仅选择填报职教类志愿的,优先参加职教类学校第一轮录取,报考普教师范类的考生,如预计不能被普教师范类学校录取的,必须填报职教类志愿。各地招生部门和生源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正确指导学生按志愿选择学校,及时、完整地向初中毕业生公布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保证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误导或强迫学生填报某一类志愿或某一所学校。各地、各职业学校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推动职业院校生源多样化,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进行中职学历教育,实施学历技能双提升计划,确保2014年全市中等职教招生计划和任务的落实。要继续推进以东西合作为重点的区域教育合作办学,进一步拓展中西部地区职教招生市场,扩大东西部联合招生规模;要提高南北职教合作办学的组织化程度,外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到我市跨地区招生,必须得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列入本年度招生计划。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这项惠民政策对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资助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推动作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新生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制度,严格按照招生录取审批后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学籍,保证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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