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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学费
执行财教[2012]376号,苏价费[2014]136号等国家和市财政、物价部门的文件规定,前三年免收学费,后两年按医药卫生类高校专科层次标准收取学费,所有收费项目均按规定经物价部门核准收取。
招生计划
1.三星级以上高中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二星级高中、一般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指导性计划。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须经市教育局有关处室汇总核定后送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2.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3.继续实行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热点高中计划根据所在县、区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数,定向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凡申报创建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的县区按计划的70%进行分配,其余县区逐步过渡到按70%进行分配。 4.三星级以上高中试行学校自主招生办法。自主招生计划占招生计划的10-15%,在择校计划内使用。 5.五年制高职、省属普通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6.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白天(8:00-16:30):0510—85229967;0510-81199026;0510-81199027和0510-81199028 晚上:(王老师)、(周老师) 传真电话:0510-85229967、85213463 学校网站:www.***.cn 电子邮箱:wxwxgzx@***n 学校地址:新光路305号(西校区):护理、助产、康复治疗、健康管理 旺庄东路219号(东校区):药学、药品生产、药品质量与安全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1 22:53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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