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招生经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高校须按照30元/人的标准缴纳网上录取费用,该项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请各高校务必在录取前将录取费用汇至我院,我院将根据汇款情况邮寄新生录取名册。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汇款内容:普高对口单招(转段升学或中职注册入学)录取费。
降分录取政策
招生院校在录取时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经研究批准,可给予政策性降分,降分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分以内。
“转段升学”录取工作
(一)录取办法自2015年起,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职与本科“3+4”、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录取。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且经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考核合格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二)奖励政策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高职(专科)牵头院校。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学生,如未被转段录取,且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三)录取批次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关于招生计划
凡经批准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地安排好专业计划。院校的专业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对社会公布,其中,中职学生注册入学计划须按照单独编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并注明对口招生专业科目组要求。根据教育部2017年来源计划管理要求,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计划,原则上不得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计划。公办高职院校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的计划;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一律不得转为注册入学计划。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均可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的计划。
关于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注册入学工作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真正做到依法招生。各试点院校须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专门制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并于5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其中,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要明确报考的基本要求;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应突出技能性人才选拔要求。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或技能等级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联系方式
1.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邮编:2120282. 咨询电话:0511-88965837、85752330、88962859、88911067,传真:0511-. 监督电话:0511-.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cn招生咨询QQ群号:
录取原则与投档办法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平行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专业平行院校志愿的具体投档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并按考生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 、C或A、 、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要求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要求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艺术类中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本专科批次院校服从志愿均按照“公办”、“民办”的顺序投档录取,公办院校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民办院校服从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各批次均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办学宗旨
坚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以教学质量为根本,规范管理为基础,教学改革为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办学为目标的办学方向,深化护理教育教学改革,创护理精品专业。
关于注册录取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其中,普高考生注册入学和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均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括三个步骤。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生计划。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2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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