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二)相关专业和相关职业
相关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等。
相关职业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保健人员、宾馆酒店饭店烹调配餐人员、保健品营销人员,健身教练。鉴定发证培训后参加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由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