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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大丰职教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职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3 10:55:00 解决时间:2020-11-12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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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志愿填报分为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类,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选择各批次学校的志愿类别并在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传统志愿投档时先划定批次投档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在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再检索该学校第二志愿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其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该校(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未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  2.选择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职教类志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技师高技班各填报2个志愿;考生在填报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升学志愿时,需填报2所不同学校(其中必须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志愿,需填报3所不同学校(其中必须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  3.今年江苏省盐城中学面向各县(市)和盐都区招生实行“函报”方式,不再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各县(市)和盐都区报考盐城中学的考生采用“函报”方式填报江苏省盐城中学志愿,具体方式为:考生在 6月12日 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亲笔写信到盐城中学(信中除表明本人自愿报考盐城中学外,还必须准确填写建档号、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并附监护人签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经“函报”,不得撤销。在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实行“函报”。江苏省盐城中学面向各县(市、区)的招生必须严格规范“函报”手续,并在 6月20日 前将学生“函报”名单审核确认盖章后报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已被盐城中学录取的学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盐城中学也不得录取。  
招生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14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努力扩大优质职教资源招生规模,对未达到三星级标准的职业学校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其招生计划。除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外,非我市紧缺或社会急需的市外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在我市安排招生计划。市内各职业学校更不得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代报招生计划及新生学籍。各职业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发布,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的承诺。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严禁中职学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中职学校有偿招生;严禁初中学校向招生学校索取生源组织费、各种“回扣”等。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中等职业学校、各种职业培训机构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乱招生、乱收费;凡未经公布,没有招生资质的学校和专业,一律不得招生。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偿招生、索取回扣、非法招生等问题,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停止招生,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附件2:2014年职业中专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单位:人
学 校 及专业代码学 校 及 专 业 名 称学制(年)招生计划数(人)备 注 总 计 4350 4001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280 01计算机网络技术335 02会计电算化335 03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335 04旅游服务与管理335 05数控技术应用335 06汽车运用与维修335 07航空服务335 08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管理335 4002盐城市经贸学校 530 01计算机应用3140 02电子技术应用330 03机电技术应用370 04会计330 05航空服务3150 06社会文化艺术370 07家政服务与管理340 4003盐城市信息工程技术学校 385 01计算机应用370 02民族民居装饰350 03计算机平面设计335 04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370 05康复技术360 06中医康复保健330 07计算机网页设计370 4004盐城市机械工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200 01计算机应用350 02商务韩语350 03航空服务350 04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350 4005盐南中等专业学校 585 01数控技术应用390 02机电技术应用345 03建筑工程施工390 04工程造价345 05汽车运用与维修345 06汽车美容与装潢345 07服装设计与工艺345 08计算机平面设计345 09电子商务345 10会计电算化345 11旅游服务与管理345 4006盐城市教师进修学校 105 01学前教育3105 4007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905 01汽车运用与维修365 02会计340 03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435与盐城师范学院联办本科04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服务工程)3+465与盐城工学院联办本科05建筑工程施工350 06计算机应用350 07美发与形象设计350 08民族织绣(发绣工艺)350 09农村经济综合管理350 10旅游服务与管理(磊达班)350 11农产品保鲜与加工(磊达班)350 12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350 13机电技术应用3150 14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350 15数控技术应用3100 4009大丰中等专业学校 750 01汽车运用与维修3100 02数控技术应用3100 03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350 04中餐烹饪350 05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350 06计算机应用350 07电子商务350 08电子技术应用350 09会计350 10机械制造技术350 11机电技术应用3110 12建筑工程施工340 4010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100 01建筑工程施工350 02数控技术应用350 4011建湖县教师进修学校 60 01学前教育360 4013射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150 01学前教育3150 4015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200 01学前教育3200 4018盐城市广播亭湖分校 100 01学前教育350 02会计电算化350 附件3:盐城市2014年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表单位:人
学 校 及专业代码学 校 及 专 业 名 称学制(年)招生计划数(人)备 注 总 计 4560 4005盐南中等专业学校 500 01数控技术应用340 02机械制造技术340 03机电技术应用340 04汽车维护与保养360 05汽车美容与装潢340 06汽车运用与维修340 07建筑工程施工340 08工程造价340 09计算机平面设计340 10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340 11服装设计与工艺340 12会计电算化340 4010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660 01数控技术应用360 02电子技术应用340 03计算机应用330 04艺术动画与设计340 05会计340 06汽车运用与维修360 07建筑工程施工340 08中餐烹饪340 09工艺美术340 10服装设计与工艺340 11农村电气技术350 12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340 13农村经济综合管理340 14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梯安装与维护)340 15电子技术应用(光电子技术)330 16旅游服务与管理330 4012射阳中等专业学校 940 01机械加工技术370 02数控技术应用370 03机电技术应用370 04汽车运用与维修370 05计算机应用370 06电子技术应用370 07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350 08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370 09酒店服务与管理370 10中餐烹饪340 11现代农艺技术370 12建筑工程施工350 13化学工艺335 14会计360 15市场营销340 16美术绘画335 4014阜宁中等专业学校 900 01物流服务与管理3100 02汽车运用与维修3100 03数控技术应用3100 04建筑工程施工3100 05光伏技术应用3100 06客户信息服务3100 07旅游服务与管理350 08计算机网络技术3100 09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350 10中餐烹饪350 11空乘外事服务 3(限招女生)50 4015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100 01计算机应用350 02机电技术应用350 4016滨海县中等专业学校 780 01数控技术应用3150 02学前教育360 03电子技术应用3150 04计算机平面设计3150 05中餐烹饪3120 06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3150 4017响水职业教育中心校 680 01学前教育350 02酒店服务与管理335 03汽车运用与维修370 04船舶制造与维护345 05机械加工技术335 06市政工程施工335 07中餐烹饪335 08农业机械使用与维修370 09城市轨道交通运运营管理335 10纺织工艺335 11市场营销335 12焊接技术应用3100 13美发与形象设计3100 附件4:盐城市2014年综合高中招生计划表单位:人
学 校 及专业代码学 校 及 专 业 名 称学制(年)招生计划数(人)备 注 总 计 5290 2069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0 01财会350 2070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0 01计算机应用330 02财会330 03市场营销330 04旅游管理320 05烹饪315 06机电一体化330 07机械330 08艺术315 4001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500 01计算机应用370 02纺织服装350 03市场营销370 04旅游管理350 05电子电工370 06机电一体化350 07机械370 08艺术370 4002盐城市经贸学校 70 01计算机应用335 02财会335 4005盐南中等专业学校 300 01艺术350 02建筑350 03机电一体化350 04机械350 05电子电工350 06市场营销350 4007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530 01建筑350 02机电一体化350 03机械350 04电子电工350 05财会350 06市场营销330 07计算机应用350 08艺术340 09旅游管理330 10化工350 11纺织服装330 12汽车330 13烹饪320 4009大丰中等专业学校 500 01建筑360 02机械350 03机电一体化350 04计算机应用350 05化工340 06农业340 07财会350 08市场营销350 09旅游管理330 10烹饪330 11艺术350 4010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540 01农业330 02计算机应用330 03汽车340 04建筑345 05烹饪330 06纺织服装330 07电子电工340 08机械340 09财会340 10旅游管理330 11市场营销335 12化工340 13体育340 14艺术370 4012射阳中等专业学校 620 01机械380 02机电一体化340 03汽车340 04计算机应用380 05电子电工380 06纺织服装340 07旅游管理330 08烹饪330 09农业330 10建筑350 11化工325 12财会330 13市场营销330 14艺术325 15体育310 4014阜宁中等专业学校 650 01建筑370 02财会335 03市场营销335 04汽车370 05旅游管理335 06电子电工370 07计算机应用370 08化工330 09农业330 10机械335 11机电一体化370 12烹饪330 13艺术350 14体育320 4015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250 01计算机应用350 02市场营销350 03电子电工350 04烹饪350 05艺术350 4016滨海县中等专业学校 620 01机械380 02机电一体化380 03化工330 04电子电工380 05计算机应用3100 06艺术340 07旅游管理340 08农业340 09烹饪380 10财会350 4017响水职业教育中心校 460 01电子电工335 02机电一体化335 03计算机应用370 04财会335 05旅游管理370 06艺术3110 07建筑370 08农业335 
录取批次
提前批次: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50个招生计划,由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招生培养。面试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免费男幼师志愿的基础上,开具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填报纸质的《免费师范生志愿表》,以确认其户籍。免费师范生志愿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准,仅填报纸质志愿的不作为录取依据。在已经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分配到县(市、区)计划的1:1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热点高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3+4”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第二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三星级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技师高技班。  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在三星级普通高中之前录取,考生填报两个平行志愿,在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技师高技班在三星级普通高中后录取,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1.2投档录取。  第三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职教类有关院校(包括普通师范学校)相关专业如需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含体检)、专业考试等加试项目的,在 6月20日前 将加试项目合格考生情况报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的招生由招生学校提供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的通知》(盐教体〔2015〕2号)和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学校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加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空、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的10%降低分数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的5%降低分数录取;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的2%降低分数录取;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1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2.父母受到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3.归侨、归侨及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4.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上述加分对象如遇符合多项优惠条件(包括市区定向指标生对象),不累计计算,就高不就低。考生报名时须在《招生报名表》中填写加分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逾 5月25日 再提供材料者无效。享受10%和5%降分录取优待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须附有市级以上民政局有关证明;享受2%降分录取优待的和其他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须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军官证复印件、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由市军分区政治部、市教育局和市双拥办共同审核确认。父母受到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须持表彰证明原件、户口簿、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证明。归侨、归侨和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台办、侨办或港澳办证明、子女关系公证书、父(母)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及父(母)身份证件等材料。学校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加分对象,核准无误后将核实意见并附有关证件、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市教育局再次集中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25  2  东台市  47  5  响水县  24  2  滨海县  44  5  阜宁县  44  5  建湖县  34  3  射阳县  35  3  大丰市  29  3  合 计  282  28     注:盐城中学在各县(市、区)招生录取时,尾数同分的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总分高的考生,如三门总分仍有同分现象,则录取数学学科高分的学生,尾数同分的不跟进。  (二)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凡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均作为辍学,纳入当地年辍学率统计之中,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  (三)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违反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三星级以上高中,学校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确认属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生录取资格,给予学校和责任人纪律处分。  (四)对身体残疾但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七、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类学校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市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盐城市教育局审批。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各职业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的承诺。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乱招生、乱收费。  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要维护考生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封锁《中考指南》发放和各类招生信息,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益,不得误导学生及其家长,要确保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意愿和学校,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报某一学校志愿,严禁违背学生意愿由学校老师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初三学生参加复习和学业成绩考试,毕业生信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按招生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统一向招生学校提供,各学校必须准确上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考生户籍信息、“加分”信息、志愿信息必须由家长核准签字。学校教师擅自向招生学校及其代理人提供毕业生相关信息,干扰招生工作或谋取非法利益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以及报考人数划定各地区、各学校和全市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必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的给予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办学资格。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考生参加全市的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跨省辖市招生的,必须得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办理,未得到生源地教育部门同意的,不得擅自录取外地学生。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公办学校不得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民办学校不能以举办、参与举办或参股的公办学校的名义进行招生,也不得为公办学校招生。  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2015年职业学校招生必须按计划按志愿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注册、重复录取,更不得在校际之间恶意竞争。各类职业学校不得将招生指标任务与教职员工的职称评聘、评优晋级直接挂钩。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法行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等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委托个人参与招生的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各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规范和控制招生宣传费用,不得直接将招生经费与招生人头挂钩,坚决制止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现象。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制止乱收费。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不得在择校生以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不得擅自收取未经批准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各类学校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肃查处以合作办学或民办学校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八、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中考中招的顺利、平稳进行,盐城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尽快明确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具体负责的部门和单位,保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各县(市、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招生部门和单位操作实施,招生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好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招生工作,保证职业学校稳定的办学规模。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管理,增强招生工作的规范意识。各星级普通高中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要严格招生准入。各地要由政府牵头,教育、人社、监察、物价、工商、公安等部门参与,进行联合执法,对不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资质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应依法取消其招生、办学资格;对违规办学、招生行为不规范、办学质量不合格及发生严重影响稳定的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限制或停止其招生。对社会培训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打击非法招生、非法办学、虚假宣传、高额乱收费等行为,促进社会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高中阶段招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要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和纠正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中考中招过程中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问题发生的,或者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本意见由盐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  盐城中学在各县(市、区)招生计划一览表     
县(市、区)  统招生  择校生(上限数)  盐都区  
招生办法
凡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热爱所报考专业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要求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由各地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规程和安排组织实施。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在《盐城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表》中填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对口高考班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www.***)。选择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职教类志愿。各地招生部门和生源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正确指导学生按志愿选择学校,及时将《中考指南》发放到每个初中学校每位考生,完整地向初中毕业生公布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确保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禁限制、强迫学生填报某一类志愿或某一所学校,严禁违背学生意愿由学校老师代学生填报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青壮年农民和退役士兵等其他社会成员举办学历技能“双提升”招生计划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由各校自主确定。各地、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推动职业院校生源多样化,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开展中职学历教育,实施学历技能双提升计划,并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要求,完善职业院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政策。要继续推进以东西合作为重点的区域教育合作办学,进一步扩大东西部联合招生规模;要提高南北职教合作办学的组织化程度,外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到我市跨地区招生,必须得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列入本年度招生计划。  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这项惠民政策对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资助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职业学校要依托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新生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制度,严格按照招生录取审批后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学籍,确保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招生报名审核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相结合,报名工作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按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通知执行。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各省辖市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凡未在当地取得应届初中学籍的学生,均确定为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中考,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回本市入学高中的,必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学至本市后,方可在转入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本市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参加本市中考的学生。本市内学籍所在县(市、区)和户籍所在县(市、区)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区域报名、参加考试,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并参加该区域学校的录取;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则不能参加学籍所在地区高中学校志愿的填报和录取,考生和家长选定后须在中考报名时提出申请并同时填写《盐城市中考二次建档填报志愿申请表》,申请取得二次建档号的考生,仍使用原建档号在学籍所在区域报名参加考试,但只能用二次建档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其原第一次建档号在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时自动失效。  各地必须将中考报名信息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往年中考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确认具有填报定向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往届生等信息。考生必须在与学籍相一致的学校实际读满两年以上且整个初三年级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类学校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市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盐城市教育局审批。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各职业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的承诺。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乱招生、乱收费。  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要维护考生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封锁《中考指南》发放和各类招生信息,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益,不得误导学生及其家长,要确保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意愿和学校,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报某一学校志愿,严禁违背学生意愿由学校老师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初三学生参加复习和学业成绩考试,毕业生信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按招生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统一向招生学校提供,各学校必须准确上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考生户籍信息、“加分”信息、志愿信息必须由家长核准签字。学校教师擅自向招生学校及其代理人提供毕业生相关信息,干扰招生工作或谋取非法利益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以及报考人数划定各地区、各学校和全市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必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的给予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办学资格。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考生参加全市的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跨省辖市招生的,必须得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办理,未得到生源地教育部门同意的,不得擅自录取外地学生。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公办学校不得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民办学校不能以举办、参与举办或参股的公办学校的名义进行招生,也不得为公办学校招生。  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2015年职业学校招生必须按计划按志愿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注册、重复录取,更不得在校际之间恶意竞争。各类职业学校不得将招生指标任务与教职员工的职称评聘、评优晋级直接挂钩。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法行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等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委托个人参与招生的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各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规范和控制招生宣传费用,不得直接将招生经费与招生人头挂钩,坚决制止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现象。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制止乱收费。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不得在择校生以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不得擅自收取未经批准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各类学校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肃查处以合作办学或民办学校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录取工作
2014年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在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后,即安排面向普通高校对口高考的综合高中录取工作;在普通中专录取后,即安排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进行录取。在统一录取后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适龄青年和其他群体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仍实行注册入学制度。各招生学校对按志愿录取的学生要抓紧组织报到,并在8月底前将录取报到的学生和已录取未报到的学生分别造册上报。新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职业学校将实际录取到校就读的学生名册及证明学生入学就读的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建立新生学籍。
志愿类别:
1.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  2.四星级普通高中、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热点高中、中职与普通本科“3+ 4” 分段培养班。  3.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三星级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和五年制高职、技师高技班。  4.其他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转段升学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转段升学考生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报名时间、方式与对口单招考生相同,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3+4”分段培养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参照对口单招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2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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