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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工作重点
2016年报名时间仍安排在元旦后,具体安排在1月5—7日,1月4日为预报名时间。本月29日至31日,仍为资格审查和考籍确认阶段,报名点可提前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自然信息。
学校简介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盐城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高职学院,也是唯一的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单位。学校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资产总值6亿多元,教职工400余人,在校生8000人,开设专业46个。建有国家及省财政资助的实训基地5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2个;建成国家纺织服装技能鉴定站和省级技能鉴定所1个;设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56个;创建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优秀教学团队20余项。办学50年来,学校始终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始终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之路,始终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立足盐城,面向苏北,服务沿海,辐射长三角,先后为纺织服装、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汽车技术、材料能源、印染化工、装饰设计、工商管理等行业培养了4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坚持以创新为抓手,引领区域高职教育。创新发展思路,大力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和示范效应;创新办学体制,率先成立学校理事会,构建了政行校企四方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创新育人模式,探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育人模式;创新高职文化,坚持将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行业文化、地域文化有机融合;创新服务载体,全力构建科技研发、员工培训、创业训练、资源共享四大服务平台。近两年,校企合作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8项、市厅级课题75项,申请专利101项,获得授权44项,开展社会培训与技能鉴定达2万人次。学校是江苏省首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工科类高职院校‘四双’育人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三级平台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荣获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据麦可思公司2011年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学校在全省公办高职院校中,毕业生创新能力排名第2位,就业竞争力排名第6位。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30多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示范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示范性综合型高职学院,在不断超越中续写新的辉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邮政编码:224005招办咨询电话:0515-88583915 0515-88432105传真:0515-88583915联系人:刘老师
入学及学费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统一安排于2020年春季入学。此前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技能,具备机电设备运行维修、改造、安装调试、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在机械制造等领域从事机电设备运行维修及管理等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主干课程:机械制图、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液压与气动系统控制、金属切削机床、数控机床调试与维修、电气系统控制与调试、PLC控制与调试、数控加工、机电设备故障诊断与维修、设备工程管理等。 技能证书:本专业可获取劳动部钳工中级证书、电工中级技能证书、AutoCAD中级证书、数控中级工证书。就业方向:在机电设备制造类及相关企业中面向机电设备维修工(初级岗位)、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工程师、主修技师等主要岗位;同时还可面向机电产品操作工、机电产品绘图员、产品销售员及生产管理员等次要岗位。
奖学金、助学金与贷款
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2.奖学金:社招学生与统招在校生一样享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发放政策与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毕业时,全额缴费的学生修满全部学分且符合毕业要求者可一次性获得奖励2000元。3.交清全部学费,家庭有经济困难的新生,每年可向学校申请1500元的困难补助,多三次。4.退役一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学费补贴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执行。5.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招生录取
1、学院是我校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实行阳光操作;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借招生名义谋取私利,不得假冒我校招生人员从事非法招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学校正常的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工作中,违反纪律的人员,学校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新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招生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对录取后无法开班的专业,学校在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专业调剂。5、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6、凡我校录取的考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录取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统一发放。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0 03:46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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