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师范生录取
省免费幼师男生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通教高职﹝2015﹞5号)执行。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分为免费师范生和师范统招生两类,免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具体按相关文件执行。免费师范生录取按照各地招生计划,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据传统志愿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其它师范类招生均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统一划定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师范艺体类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所有艺体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以报考。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录取时间
今年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其它批次于7月10日开始办理注册录取审批,并于9月底前完成。
各类学校录取
1.师范生录取 省免费幼师男生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通教高职﹝2015﹞5号)执行。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分为免费师范生和师范统招生两类,免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具体按相关文件执行。免费师范生录取按照各地招生计划,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据传统志愿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其它师范类招生均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统一划定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师范艺体类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所有艺体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以报考。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普通高中录取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分县(市、区)具体负责实施。各地招办根据规定的时间、流程、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统一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录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普通高中将不安排择校生计划。 各地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各地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规定,不得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招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学校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条件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热点普通高中招生要继续确定不低于70%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源数,按比例将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实行实名推荐,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公布2014年南通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办法的通知》(通教基〔2014〕14号)执行。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推荐生政策宣传和遴选推荐工作,各热点普通高中要制定推荐生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做好推荐生的资格认定,并通过校园网站及时公示相关信息。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市区由市教育局出台相关意见。 为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各县(市)、通州区和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可统筹使用本地区不超过5%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具有自主招生权的艺术、科技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由相关学校实施自主招生。省级课程基地或省级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可在当地招收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招收特长生比例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并实行自主招生。对特长生的具体测试与录取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自主招生学校必须制定招生章程,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公布,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组织测试。特长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均须参加学业考试并填报对应学校的志愿,特长生每生限报一所相应的特色高中,录取按各地制定的特长生录取办法,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工作均在5月底前完成。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公安厅、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通知》(苏教基〔2015〕6号)精神,江苏省南通中学被确定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5年,面向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市招生55名航空实验班学生。招生办法按照苏教基〔2015〕6号文件执行。航空实验班学生录取后,原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再增补。 符合上级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经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并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公布的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招生学校可根据招生日程安排提前组织面试和测试,并与家长、考生签订报考协议。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中招志愿填报时要填报相关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并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第一小批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3.职业类学校录取 职业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没有完生计划的学校,由学校实行注册招生。 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为进一步扩大院校招生自主权限和考生选择权,中职类学校全部实行自主注册招生,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审批手续。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其中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也可填报志愿并纳入统一投档录取。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可申报一所中职注册学校,由学校在中考结束后自主录取。
面试对象
凡我市2015年填报南通市免费师范生志愿的中考考生均须参加面试。
普通高中录取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分县(市、区)具体负责实施。各地招办根据规定的时间、流程、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统一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录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普通高中将不安排择校生计划。 各地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各地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规定,不得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招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学校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条件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热点普通高中招生要继续确定不低于70%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源数,按比例将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实行实名推荐,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公布2014年南通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办法的通知》(通教基〔2014〕14号)执行。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推荐生政策宣传和遴选推荐工作,各热点普通高中要制定推荐生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做好推荐生的资格认定,并通过校园网站及时公示相关信息。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市区由市教育局出台相关意见。 为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各县(市)、通州区和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可统筹使用本地区不超过5%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具有自主招生权的艺术、科技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由相关学校实施自主招生。省级课程基地或省级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可在当地招收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招收特长生比例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并实行自主招生。对特长生的具体测试与录取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自主招生学校必须制定招生章程,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公布,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组织测试。特长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均须参加学业考试并填报对应学校的志愿,特长生每生限报一所相应的特色高中,录取按各地制定的特长生录取办法,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工作均在5月底前完成。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公安厅、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通知》(苏教基〔2015〕6号)精神,江苏省南通中学被确定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5年,面向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市招生55名航空实验班学生。招生办法按照苏教基〔2015〕6号文件执行。航空实验班学生录取后,原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再增补。 符合上级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经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并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公布的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招生学校可根据招生日程安排提前组织面试和测试,并与家长、考生签订报考协议。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中招志愿填报时要填报相关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并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第一小批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招生政策
免费师范生招收对象为参加2015年我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的初中毕业生;考生须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21日,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签订协议书(详见附件2)。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招生录取
本市户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免费师范生志愿,考生只可按户籍所在区域填报对应区域招生计划的志愿。免费师范生实行单独批次提前录取,录取按考生所在县(市、区)户籍地,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它批次投档录取。
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填报工作于6月5日前完成。 各地招生部门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安排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维护考生对招生计划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
招生政策
免费师范生招收对象为参加2015年我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的初中毕业生;考生须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21日,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签订协议书(详见附件2)。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1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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