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具备执业医师报考资格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截止计算的时间是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具备一定临床实践工作经验的住院医生;国家承认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