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当年录取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我校服义务兵役学生依据国家新文件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答案来源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学校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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