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报名人员必须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等,由考生负责。
2.体检在学生入学前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吉林农业大学校内教职工报考,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凡与吉林农业大学教职员工为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录取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考生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7.本章程如有内容与国家政策不一致,将按照国家新政策执行。
8.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书等材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单位代码:10193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邮政编码:130118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4533049,,王老师
附件【2020年博士报考附件.rar】
2020年吉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他单位人员报考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录取前可以将个人全部档案、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离职证明)等个人全部档案转递到吉林农业大学”的证明(附件3)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