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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0792-8177702 8262600 8175010(传真)户口迁移:0792-8262630财 务 处:0792-8262603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亲爱的同学,你的每一个进步,无不凝结着父母和老师的心血和汗水,他们对你寄予无限的期望。望你临行前给他们以宽慰,并多听取他们的建议,使你能迅速适应大学生活,早日成才!学校已经为你的大学学习和生活做好了准备,我们期待着你的到来!
严格执行专项招生计划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规定和省高招委关于做好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苏区专项等专项计划招生的文件要求,严格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加强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晓,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招生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江西省户籍考生(在江西省参加)。2、非江西省户籍学生(外省籍)在赣工作的考生(在江西省参加)。考生报考时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复印件。3、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应、历届中专、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4、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http://www.***.cn)。
高招录取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江西省2019年高招录取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录取现场不接待高校录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要求进入录取现场的,须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高招录取工作人员实行佩证出入、人脸识别或指纹验证制度。(二)为深入推进“阳光高招”,努力增加招生录取工作透明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高招录取期间实行“新闻发布制度”。(三)在江西招生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批次进行,依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校用户名和登陆密码按规定时间上传、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及时完成阅档、退档、录取等工作。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有关程序的高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主动联系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相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四)在平行志愿投档本科批次,实行三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测算按各高校原始计划的100%和103%进行,后两次测算均按高校上传的投档比例进行。各高校在每次下载测算数据2小时内反馈下次测算投档比例和计划增加数,当次未上传投档比例的高校均按前一次比例进行,省内院校均按计划的100%进行测算。(五)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如第一批本科高校在正式投档前来不及增加预留计划的,须填报“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调档要求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正式投档一律按各高校计划执行数的1:1投档(第一批本科高校可按学校确认单的调档要求进行投档)。在正式投档后,有关高校须及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对出档考生,高校根据本校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自主招生考生不得占用统招计划。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等)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给有关高校,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获得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档案投给有关高校,由高校与第二批本科统招考生同时录取。(七)单志愿(不含艺术类),一律按高校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的1:1顺序投档。(八)每一批次投档中,原则上按原填志愿、征集志愿(政策性降分)顺序投档。征集志愿按缺额高校、缺额专业填报,征集考生志愿时,不仅公布缺额高校,同时公布缺额专业代码、缺额计划数(如:某校缺额专业05、07,缺额人数共3名),高职(专科)院校公布缺额总计划,原则上不公布具体专业的缺额计划。(九)各高校于7月5日后登陆教育网或公众网下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注意严格保密,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由高校负责。(十)为确保高招录取计划管理的严肃性,高校调整和追加预留计划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并按照《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高校阅档时间安排》在批次投档前进行,有关函件、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十一)为加强高招录取工作统一管理,高校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录。定向就业单位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由高校负责,定向单位不得进入录取现场,不得干预录取工作。(十二)考生的报考信息(包括考生成绩、报考志愿、体检表和军检结果等)均电子化,高校进行网上录取时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信息为依据。考生被录取后,其高考成绩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给高校的录取新生名册上打印的成绩为准,考生答卷不装入档案袋。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县(区)招考办保管,已录取的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在所在县(区)招考办领取纸质档案并在录取高校报到时自行上交高校有关部门。(十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应当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1.所有在赣招生高校应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直接寄给被录取考生。2.在赣招生外省高校和本省公办本科高校使用本校新生录取通知书。3.省内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和民办本科高校在省内外招生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并加盖江西省高招委录取专用章,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向高校一次性发放录取通知书。省内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民办本科高校须于8月2日前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编号、样式统一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布。4.为有效防范高校录取新生后的冒名顶替报到现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设置“新生电子照片”栏,“新生电子照片”由高校从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中下载打印。5.为确保录取新生名册及时、准确邮寄到各高校,请各高校认真核对“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登记的高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将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时告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工作人员。(十四)江西省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不组织补录。省内外高校须尽早安排新生报到时间,以便对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作退录处理,确保江西省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准确、有效。附件: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6月29日附件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第一条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4.经江西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江西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第二条凡符合第一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所有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30日前集中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第三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苏区专项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在所报考专项计划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四条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第五条根据教育部教民厅〔2003〕2号文件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由招生学校于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和民族班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和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和40分。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确认工作按照《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少数民族高考考生确认、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赣民宗字〔2017〕87号)执行,凡未按程序申报审核并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档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第六条部分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形式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已被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统考。第七条招收直招士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寒柏 曾青生副组长:刘南平 彭晓兰 汪永根 殷锡武成 员:肖 伟 蔡 克 卢致俊 聂世平 吴节军 章胜一 雷大甫 江 忠 扈晓艳
录取批次和时间
(一)提前批本科录取:8月8-12日(艺术类22日结束)(二)国家专项本科录取:8月13-15日 (三)第一批本科(含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录取:8月16-22日 (四)第二批本科(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录取:8月23-31日;艺术类普通本科录取8月23日-9月1日;艺术类三校生本科录取:8月26日-9月1日)(五)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9月2-4日)(六)高职(专科)录取(9月5-10日)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江西省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治考核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直招士官高职(专科)、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批本科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省艺术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高校[含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普通批本科认可省艺术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高校、高职(专科)批次院校;体育类,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三校生类,文理类本科、高职(专科)。(一)文史、理工类高考总分相同考生投档顺序对总分相同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投档的先后顺序。但此排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依据,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具体如下: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只有总分相同且单科分数都相同时,才视为相同名次;否则总分相同名次并不相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高校获得投档考生的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本批次填报并投档的高校志愿,不显示考生填报的其余平行志愿高校名称、顺序。(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1.文史、理工类依据排序名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2.艺术类按《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20〕13号)有关批次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3.体育类对专业、文化分别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理工、文史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参照理工类的科目顺序,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4.三校文理依据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投档。总分相同时,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5.其他平行志愿不补充投档,对缺额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都是平行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凡未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填报。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原填志愿均无效(含平行志愿和单志愿),只对填报该校征集志愿的考生进行投档,如有仍不满额的高校,立即对填报该校征集志愿的考生,在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逐分下降投档。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六、单志愿投档原则(一)文史类、理工类。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二)艺术类。按《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20〕13号)有关批次单志愿投档规则执行。(三)三校生体育类(高职专科)。对专业成绩、高考专科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合格线、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七、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各高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有偿招生,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招生,严禁生源学校与招生学校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各高校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招生人员利用任何方式进行欺诈招生、骗取或盗用考生志愿填报系统登陆密码、违背考生意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招生录取各环节的管理,严禁中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隐瞒或违背考生意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加强对招生考试各类信息(特别是考生资料、考试成绩等重要信息)的管理,对接触考生信息的所有人员必须分别设定权限、明确责任,要建立健全岗位明确、责任到人、相互协作、互为监督的招生信息管理模式和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严格履行信息传输、交接和校验手续,加强信息存储和备份管理,严格设备、操作系统、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库的密码管理,严防信息泄露和篡改,确保信息准确和安全。各生源学校的学生信息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贩卖、泄露或向外提供与招生相关的学生个人信息,特别是毕业班学生的名册、身份证号码、考试成绩、获奖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八、高招录取有关规定和要求(一)江西省2020年高招录取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录取现场不接待高校录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要求进入录取现场的,须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高招录取工作人员实行佩证出入、人脸识别或指纹验证制度。(二)为深入推进“阳光高招”,努力增加招生录取工作透明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高招录取期间实行“新闻发布制度”。(三)在江西招生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批次进行,依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校用户名和登陆密码按规定时间上传、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及时完成阅档、退档、录取等工作。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有关程序的高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主动联系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相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四)在平行志愿投档本科批次,进行三次生源测算。第一次测算按各高校原始计划的100%和103%进行,后两次测算均按高校上传的投档比例进行。各高校在每次下载测算数据2小时内反馈下次测算投档比例和计划增加数,当次未上传投档比例的高校均按前一次比例进行,省内院校均按计划的100%进行测算。(五)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第一批本科高校在正式投档前如来不及在系统完成调增预留计划的,须填报“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调档要求确认单”。正式投档一律按各高校计划执行数的1:1投档(第一批本科高校可按学校确认单的调档要求进行投档)。在正式投档后,有关高校须及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对出档考生,高校根据本校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高校的录取和退档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故意拖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相关录取原则代为录取并向教育部报备,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合格考生按志愿向有关高校投档,并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二本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将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投档)。(七)单志愿(不含艺术类),一律按高校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的1:1顺序投档。需后续投档的可根据有效生源人数进行投档。(八)每一批次投档中,原则上按原填志愿、征集志愿(政策性降分)顺序投档。征集志愿按缺额高校、缺额专业填报,征集考生志愿时,公布高校缺额计划数及缺额专业代码(如:某校缺额人数3名,缺额专业代码05、07)。(九)各高校于8月5日后登陆教育网下载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注意严格保密,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由高校负责。(十)为确保高招录取计划管理的严肃性,高校调整和追加预留计划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并按照《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高校阅档时间安排》在批次投档前进行,有关函件、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十一)为加强高招录取工作统一管理,高校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录。定向就业单位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由高校负责,定向单位不得进入录取现场,不得干预录取工作。(十二)考生的报考信息(包括考生成绩、报考志愿、体检表和军检结果等)均电子化,高校进行网上录取时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信息为依据。考生被录取后,其高考成绩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给高校的录取新生名册上打印的成绩为准,考生答卷不装入档案袋。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县(区)招考办保管,已录取的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在所在县(区)招考办领取纸质档案并在入学报到时自行上交高校有关部门。(十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应当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1.所有在赣招生高校应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直接寄给被录取考生。2.为确保录取新生名册及时、准确邮寄到各高校,请各高校认真核对“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登记的高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将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时告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工作人员。(十四)江西省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不组织补录。省内外高校须尽早安排新生报到时间,以便对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作退录处理,确保江西省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准确、有效。(十五)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要全部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并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上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附件: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23日附件1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第一条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4.经江西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江西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第二条凡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所有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三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其子女考生,参照公安民警相关优待政策执行。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四条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第五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部分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等特殊形式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招收直招士官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江西省申请报名:1.具有江西省户籍(省外迁入时间要求:家庭户口不晚于2020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18年10月31日);2.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9月);3.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二)“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要求: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省内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三校生”及一年制中职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2.跨省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教育、、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高校招收少年班报考资格的学生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四)不受理考生在本省或外省借考申请。
报名类别
(一)普通高考报名分为文史、理工两大科类,每个科类再分为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三类。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先选报文史或理工类,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类(同一考生不能既兼报艺术类又兼报体育类)。兼报艺术类的考生除可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外,只能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5个统考专业中选报一个专业。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只能在足球、篮球中选择一个选考科目。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如果省统考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体育类专业录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专业录取。艺术、体育类报考详情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及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兼报办法》。(二)“三校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为“三校生文理”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三校生文理”同时兼报艺术类。“三校生”艺术类只招收美术与设计学类。(三)文化考试科目文史类: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技术科目。理工类: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技术科目。三校生文理类: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2021年开始不再组织外语口试。六、报名程序(一)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具有指纹信息,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6月9日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学籍表或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另交验:就读学校开具的实际就读证明、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少年班须凭招生高校提供的附有考生名单书面函件。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在报名时向县(市、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业(肄业)满三年(截至2021年7月)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二)资格审核:报名点工作人员须认真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各项信息,特别是要根据户口簿信息确认其是否属于农村考生身份。农村考生确认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1.已户改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依据国家统计局新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2.已户改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3.未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三)信息采集:报名点使用报名系统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本信息后,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逐一采集考生图像。在校学生采集报名信息时须由班主任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四)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报名密码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保密。(五)网上报名: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认真阅读(逐一点击确认)《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须知》等应知事项,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该表将作为高校录取依据的电子档案材料之一,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否则后果自负。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凡未按规定要求报名以及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报名结束后,报考科类(类别)、兼报种类信息不得更改,其它信息如需更改,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先凭临时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并抓紧办证和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凡在2021年3月1日前未补刷的考生,报名系统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六)校验信息:2020年11月8日前,各报名点完生信息审核、校验。11月9日前,各县(市、区)招考办审核提交考生报名数据。(七)报名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报名点审核通过后,需于11月10日-14日完成网上缴费,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2:00,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江西银行、江西农商银行(农信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网上缴费项目及标准:单报本科180元/人,单报高职(专科)150元/人,本科兼报高职(专科)240元/人,报“三校生”对口招生120元/人。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的考生需另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费180元/人。兼报体育类考生需另缴体育专业统考考试费180元/人。另体检费(60元/人)由县(市、区)招考办代收。(八)信息确认:2020年12月20日前,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组织考生现场核对本人表中的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报名登记表》确签后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汇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七、资格审查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实行省、市、县、校四级审查、抽查制度。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要求,学校负责对在校生考生的报名资格逐一审查并签字确认,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对社会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并签字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审签后交由县(市、区)招考办留存备查。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全面审查,学籍管理部门须积极支持。对考生的农村户籍等信息需要公安部门协助核查的,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协助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公治字〔2018〕6号)精神,向同级公安机关申请协查。于2020年12月31日前会同报名点完成对本县(市、区)考生的资格审查,经办人、负责人须在审核名单上签字确认。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进行重点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10%。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八、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做好考生信息采集等环节的防护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广泛宣传报考政策,特别是外省籍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政策规定、专项招生对考生户籍学籍的具体要求、报考类别以及本专科兼报、单报等注意事项。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往年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二)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考生信息采集是报名环节基础的工作,也是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的关键,必须强化责任,规范操作,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在进行现场采集信息时,必须逐一确认考生身份,防止差错,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报名过程进行录像备查。(三)严格审查、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各报名点、县(市、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依据报名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审查各类考生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者报名。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实行问责制,学校(报名点)、县(市、区)招考办为责任主体,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九、其它本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江西省教育厅2020年9月30日
2021年高考报名
1、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9:00-7日17:00。2、有意向参加我校2021年单招的考生请务必参加2021年江西省高考报名。3、具体报名要求请点击---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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