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1)、初中阶段获得泉州市级竞赛第1-3名,减免2年的杂费,即2000元/年,共4000元;获得第4-6名,减免1年的杂费,即2000元。
(2)、初中阶段获得晋江市级竞赛第1名,减免2年的杂费,即2000元/年,共4000元;获得第2-3名,减免1年的杂费,即2000元。
科技类特长生:初中阶段获得泉州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或晋江市级一等奖,减免2年的杂费,即2000元/年,共4000元。
备注:注册时带获奖证书,且证书上应盖有“泉州市教育局”或“晋江市教育局”等相应级别的教育主管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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