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建立健全有利于专业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我校在招生章程中规定了7条“优先录取”规则。我校在招生计划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优先录取”,同时也保留了一定的计划用于从高分到低分的择优录取。
凡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提出申请,按我校规定签订合约,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10日。“优先录取”计划根据考生申请的先后时间顺序办理,如果计划提前完成,则截止日期亦相应提前。凡签约的考生我校能够保证录取。不签约、不委托的考生,我校不能保证录取。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考生“优先录取”有否指标限制?签约有否截止日期?不签约、不委托能否保证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