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实行分类资助。
(一)一类包括:低保家庭子女;持《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学生;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每学年资助标准为①2009学年:学费4410元、代管费600元,爱心营养餐550元、住宿费400元,合计5960元。②2010学年:基本补助1500元、学费4480元、代管费600元,合计6580元。
(二)二类包括: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每学年资助标准为①2009学年:学费4410元、代管费600元,爱心营养餐550元,合计5560元。②2010学年:基本补助1500元、学费4480元,合计5980元。
一类、二类统称困难生,困难生资助面为在校生数(高一、高二、高三总学生数)的10%,如名额不足,首先保证一类困难生优先享受资助。
二、奖学金奖励对象条件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在余杭区境内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的优秀在校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为6月份),标准每人1000元,受奖学生数占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5%。
具体标准:
1.学习成绩突出:按学年中两次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其中不能有不及格科目。
2.品德操行优秀:学年中两学期品德操行分都达到90分(优秀)以上;没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严重违纪以学校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为标准)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
三、注意事项
(三)除上述困难生以外的其他一、二年级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杭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情况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