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布的文件,学生在报名的学校交纳学费后,在学校开学前提出退学退费的,收取学费的学校必须将学生交纳的全部费用予以退还,新生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多只能扣除当年学费住宿费的10%。近几年,职业学校大多实行注册招生,学生终选择在哪所学校就读就在哪所学校注册学籍。原已收费而学生终未到校就读的学校应依照上述规定退还学生已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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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国家对学生的交、退费有何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