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12年以上或累计工龄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综合评审要求3年)以上者;
3、具有相关职业主管药师、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4、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可申报技师资格鉴定,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可申请参加技师资格综合评审;
5、取得相应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可申报技师资格鉴定,取得药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可申请参加技师资格评审。
湖南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资格考评与综合评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