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按新高者录取政策执行,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院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道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师资力量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3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85%。
办学规模学院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余平方米.设有金融与经贸分院、财税分院。工商管理分院.会计分院、信息分院、法政分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外国语分院、创业学院.成教分院和体育中心等11个教学部门,开设33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2017年3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1735 浙江排名: 25 嘉兴排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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