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学校名称学校性质姓名身份证号年级招生 类型修读专业入学年月专业代码学制班级学生类别免学费类型免学费金额(元)一XXX学校 1 2 3 填表人: 复核人: 主要负责人:注:1.招生类型按照春季、秋季分别填写; 2.学校性质按照公办、民办分别填写 3.专业代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中专业代码填写; 4.学生类别按普通中专(由省招办审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分别填写; 5.其余填写要求和格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数据模板; 6.免学费类型:农村学生(含县镇)填“1”、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填“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3”。 ________学校免学费通知 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并报省(市、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确定_____级_____专业_____班_____同学符合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同意免除_____学期学费_____元。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各留存一份。 (二)免学费对象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20__年__季__学期免学费学生汇总表》(附件1-2)统计汇总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同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复,并逐级上报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根据同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复的免学费名单,向免学费学生发放《___学校免学费通知》(附件1-3),作为学生免缴学费依据。学校要将《___学校免学费通知》和《20___年___季学期免学费学生汇总表》妥善保存备查,并建立免学费学生信息档案。 春季和秋季学期免学费对象评审、上报和审批工作要分别于5月1日前和11月1日前办理完毕。 招生专业 (1)高校自主确定2019年单招专业。(2)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参加单招,其他非国控专业都可招生。对于考生比较关心的护理专业不属于国控专业是可以单招的。 免学费补助资金拨付 (一)免学费补助资金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制度。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省财政厅根据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计汇总的上一年度学校享受免学费政策人数及免学费结算金额,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全年免学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各级财政、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上级下达的免学费补助资金,连同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于开学前及时预拨到所属学校,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每年11月底前,省财政厅根据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本年度实际享受免学费政策人数及免学费结算金额,对缺口部分追加下达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各市县也要相应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 (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可照常收取学生学费。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下达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的民办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采取直接支付方式,通过代发银行将免学费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免学费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中。 (三)每学期开学时,公办学校要先进行免学费对象的评选和公示,待免学费名单经同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向没有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收取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收取免学费对象学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 免学费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以下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一)原省教委、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96号、豫价费字〔1998〕269号、豫财预外字〔1998〕23号); (二)原省教委、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并轨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61号、豫价费字〔1998〕51号); (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原省劳动厅《关于规范我省技工学校并轨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价费〔1998〕278号)。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低于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的,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给予免学费补助。 招生院校 2019年安排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等87所高校开展高职单招,名单见附件。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免学费对象 1.免学费对象包括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 (1)中央和省财政按在校城市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和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10%的比例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免学费。 各地在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优先考虑享受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3)“3+2”分段五年制在校生,中专教育阶段按规定享受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一年学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参加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的,原则上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在校生享受免学费政策。 2.对在政府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免学费补助及资金负担 (一)对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二)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免学费补助资金地方负担部分,根据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财政隶属关系,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由省财政负担;省辖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市财政按3:7比例分担;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市、县财政按3:2:5比例分担;省财政直管县由省、县财政按5:5比例分担。 (三)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公办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分级负担办法和比例由中央、省和市县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县分担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由所在省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 招生对象 (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3)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高职单招。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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