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层次科类学习形式学制备注应用心理学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建筑工程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应用电子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会计电算化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物理教育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计算机教育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数学教育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生物技术及应用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暂停招生化学教育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暂停招生软件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高职(专科)理工类二年半社会体育高职(专科)体育(理)二年半体育教育高职(专科)体育(理)二年半暂停招生英语教育高职(专科)外语(文)二年半经济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市场营销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旅游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行政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语文教育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历史教育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初等教育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学前教育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法律事务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物流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新闻采编与制作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电视节目制作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公共事务管理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主持与播音高职(专科)文史类二年半音乐教育高职(专科)艺术(文)二年半美术教育高职(专科)艺术(文)二年半舞蹈表演高职(专科)艺术(文)二年半暂停招生多媒体设计与制作高职(专科)艺术(文)二年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中起点本科理工类五年英语高中起点本科外语(文)五年暂停招生汉语言文学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五年学前教育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五年法学专升本法学类二年半思想政治教育专升本法学类二年半教育学专升本教育学类二年半学前教育专升本教育学类二年半地理科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暂停招生工程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工商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会计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旅游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暂停招生经济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应用心理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生物科学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行政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物流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暂停招生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财务管理专升本经济管理类二年半体育教育专升本教育学类二年半数学与应用数学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物理学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化学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土木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生物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暂停招生通信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制药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暂停招生软件工程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电子信息与科学技术专升本理工类二年半编导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新闻学专升本文史、中医类二年半英语专升本文史、中医类二年半汉语言文学专升本文史、中医类二年半历史学专升本文史、中医类二年半播音与主持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音乐学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美术学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动画专升本艺术类二年半 录取方式和网络环境 (一)我省实行远程异地网上录取的工作方式,使用教育部全国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以考生电子档案为准,投档、下载、阅档、提交、录检、退档等录取工作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录取工作及交费事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一)要求执行。 (二)招生学校应建立与网上录取相适应的软、硬件环境,配备相关技术人员,保证网上录取数据传输畅通、快捷、安全。 (三)招生学校凭我办提供的河南省2017年高招院校网上录取用户名和密码(附件二)12月4日可登录“河南高招在线(http://hngzzx.heao.gov.cn:9001/CZLQ2017)”进行网上签到,并获取登录我办远程服务器的IP地址和端口。各学校要加强网上录取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防止遗失或泄密。要统一管理本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一律不得委托院(系)、站(点)、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我办不接受任何学校的委托招生。 (四)录取期间,我办将通过“河南高招在线”随时发布有关信息及通告,招生学校应安排专人及时浏览。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二、报名程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二)资格审核。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三)交费。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2.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确定了考试范围。四、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五、考试时间和地点(一)考试时间。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8月26日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10月14日08:30—11:00审计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17:30—19:30经济法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会计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17:30—19:30税法(二)考试地点。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三)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考虑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2017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13:30—16:30。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上述安排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六、考试辅导教材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者在省级注协自愿购买。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7日至23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8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十、其他注意事项(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咨询各省级注协。各省级注协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前,所有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及免试生,均须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及“资格生”、“二学历”考生,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中专应届优秀毕业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附件3)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附件4)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少数民族考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读出的民族信息为准)。 ⑧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读出的出生日期信息为准)。 ⑨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⑩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者。 (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附件:一、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河南省2017年高招院校网上录取用户名和密码(略方远教育欢迎您!5567557 学费 严格按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省发改委下发的豫计收费[2002]121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于12月4日至13日进行。各项录取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4日17:30前:省招办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郑州铁路局教育处工作人员到录取现场报到。 12月5日上午:对参加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 12月5日17:30前:招生学校进行网络联通的调试工作;省招办发布2017年各学校计划信息和本、专科上线考生信息;学校下载本、专科各专业上线考生情况,制定计划调整方案。 12月6日8:00—7日17:30前: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提交各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计划调整方案,省招办审核。 12月8日8:00—9日17:30前:省招办投档、各学校下载各层次考生信息,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省招办第一阶段录检工作结束。 12月10日17:30前:打印录取新生名册,整理录取资料。 12月11日17:30前:整理各层次落选考生信息,汇总有关征集志愿数据。 12月12日18:00前:公布未完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上线落选考生访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登录“河南省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凭本人的网报序号和密码填报征集志愿。 12月13日17:30前:招生学校查询各专业征集志愿生源信息,制定计划调整方案,提交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下载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并提交录检、审核;省招办打印征集志愿录取新生名册、办理征集志愿录取审批手续、整理所有录取材料。 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需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完成实名信息注册,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电子图片。选定报考科目。 2.非首次报名人员,即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报考部分科目的人员,使用证件号或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并重新上传本人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如信息有变,应做相应修改。选定报考科目。 3.报名人员可选择全科或分科报考,交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 4.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可补报。已完成报名的,可申请调换科目或考试城市。补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点调整申请。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至6月20日18:00。 补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至8月10日18:00。 报名对象和条件 面向社会招生。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报考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高中同等学历。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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