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需要的证明材料
新生入学时应递交的证明材料(交给班主任): 1、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学校发放);2、递交标有户别户号的户主于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3、递交学生本人初中毕业证复印件(没有毕业者,回原学校开具学习证明);4、递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者,多复印2张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5、递交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6、递交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1)孤儿学生(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2)自身残疾(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3)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4)单亲家庭(提交离异证明或父母一方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5)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急剧加重(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详细证明,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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