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加分时,论文需在学院公布的推免材料上报截止日之前发表。每篇论文须由学院至少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推荐,并由学院推免小组评定(必要时组织答辩)认可。
发表论文级别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1区3分/篇2区2分/篇3区1分/篇4区0.5分/篇发表论文被EI、CSCD收录0.2分/篇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0.1分/篇备注SCI论文分区按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认定;发表论文须为核心(非扩展版)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