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中俄两国政府共同签署了《中华人们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相关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该项目证书持有者,有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与该专业相关的职业活动,继续学习、选修、攻读学位。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俄罗斯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中俄双方政府互认学历,政策有保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