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各部门联系电话(区号
招生办:6523508,6559106,6559107,6559108,6559109 学生处:6559037,6559041 财务处:6559063 保卫处:6559565,6556110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7月15日
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中,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正式公布。
报名信息核对
1.由各推荐院校打印《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6)交由考生本人核对。2.考生需对《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推荐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本人。3.各推荐院校须按照《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的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4.各推荐院校必须对《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附7)进行认真审核,加盖推荐院校公章并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省招考办。5.各推荐院校须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考生一经录取且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后,一律不得更改。如因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推荐院校承担。
志愿填报方式及设置
7月31日9时-8月4日9时,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考生凭网报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报志愿。 每批次所设志愿投档结束后,高等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办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并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含照顾政策分)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后,凭密码填报征集志愿。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及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规定后,依据《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要求,结合本人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填报志愿截止后考生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2019年3月26日上午九时至3月28日上午九时。
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8月16日-21日。其中8月16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16日-18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19日-21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22日(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招收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高校。录取时间:8月14日-21日,其中8月17日征集志愿录取。
报名信息上报
上报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至20日,报送地点为省招考办研招处416室。各推荐院校需上报的材料有:(1)本单位的推荐报名方案正式文件;(2)《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4)《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5)报名信息光盘(含“双证”考生名单)一式两份。
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填报本人志愿。网报系统默认考生的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考生首次登录时系统将强制考生修改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和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报名条件
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应届专科层次毕业生。2.推荐范围。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毕业生,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对于推荐生源质量好且数量多的院校,经省招考办同意可适当放宽推荐比例。3.工作要求。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推荐和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并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各推荐院校必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推荐方案和报名实施办法,并报省招考办备案。各院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推荐报名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校推荐的考生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在校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0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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