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报名程序
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完名后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进行选择专业。
报名条件
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者除外)。 2.推荐范围。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毕业生,或参加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对于生源质量特别好的院校,经省招考院同意可适当放宽推荐比例。 3.工作要求。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推荐和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组织,并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各推荐院校必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推荐方案和报名实施办法,并报省招考院备案。各院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推荐报名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校推荐的考生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在校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
志愿设置和填报
考生志愿表设置3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3个志愿。
报名信息上报
上报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至27日,报送地点为省招考院研招处417室。 各推荐院校需上报的材料有:(1)本单位的推荐报名方案正式文件;(2)《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4)《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5)报名信息光盘(含“双证”考生名单)一式两份。
填报志愿时间
2018年3月26日上午九时至3月28日上午九时。
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凭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本人志愿。
报名信息采集
1.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各推荐院校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报考信息采取人工录入。考生本人应依据《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1)、《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和《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认真准确地填写。 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应与本人的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 3.各推荐院校需要按照省招考院下发的报名程序、《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附4)、《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授课地点代码表》(附5)建立考生报名信息库,报名结束后上报省招考院。 4.报名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和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推荐院校要加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单独招生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3—24日,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身高:男性考生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不低于160cm。3、缴费:单独招生考务费300元。4、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
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正式公布。
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
1.省招考院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的低录取控制线。 2.按照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志愿,省招考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将达到该考试科目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3.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1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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