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
沈阳医学院简介
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和临床教学实验中心为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病原生物学为辽宁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环境污染与微生态实验室为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0人,聘请国内外名誉教授、客座教授70余人。近五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5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纵向科研经费总计达2415.6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SCI、EI、ISTP三大国际公认检索数据库收录54篇;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奖5项,国家专利21项。与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271人。
沈阳医学院两所直属附属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和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中心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手外科是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学科,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967人,副高职以上人员478人,硕博士研究生376人。204名教授分别在中华医学会等各类专业委员会担任要职。医院2011年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名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百人层次。医院科研立项178项,国家级课题3项,获科技进步奖52项,公开在杂志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529篇。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以心血管、周围血管和心理专业为特色,医院可提供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副高职以上人员198人,博士8人,硕士167人,硕士生导师8人。医院拥有心血管内科、心脏外科等六个市级重点学科。近五年,全院开展新技术42项,承担各级科研课题164项,获科技进步奖31项,其中省级3项、市级10项,课题研究经费总计370万元,发表学术论文640篇。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学费及招生计划
1.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市、自治区)以及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014年招生总计划为46名、预留计划4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该计划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4.进档考生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各生源省各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公布为准。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分数(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7.我校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③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无外语口试,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护理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0米以上。
9.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信誉,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入学体检,合格者予以注册正式学籍,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