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统一开设《形势与政策》、《创业基础》、《公益劳动》等课程,课程实施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课程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2. 学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修满不少于8 个课外活动学分。
3. 本专业第一、第二学期与管理类其他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相同。
4. 建议学生选修物理、化学、生物和艺术类课程获取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5. 本专业要求学生在第六学期期末安排知识实习,目的是整合相关专业知识,完成一篇学年论文;在第七学期开学前,利用假期进行专业实习。由于会计专业的特点所限,专业实习原则上以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为主,少数无法找到实习单位的学生,由系部安排集中实习。专业实习的目的是要求学生了解专业知识如何运用于管理工作实际。
6. 本专业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156.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达到
121 学分,专业类选修课程达到27.5 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达到8 学分,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外语考试成绩符合本科毕业生的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所修双学位课程达到61学分,符合学校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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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算会计(中专和大专套读,发中专文凭和湖南商学院大专文凭) | 湖南省邵阳市商业技工学校 | 三年 | -- |
电算会计(中专、大专套读,发中专文凭和湖南商学院大专文凭) | 湖南省邵阳市商业技工学校 | 三年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中专和大专套读,发中专文凭和湖南商学院大专文凭) | 湖南省邵阳市商业技工学校 | 三年 | -- |
会计 | 石家庄经科中等专业学校 | -- | -- |
会计 | 衡水凌鹰会计学校 | 3 | -- |
会计 | 石家庄行唐县职教中心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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