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创建于1982年11月,原隶属于广州市司法局,2006年划归广州市教育局直管,是全国早创建的5所法律类中等专业学校之一。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3亩,建有各类文化体育场馆和专业实训场馆18个,校外稳定的实习基地20个。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具有浓厚的文化育人氛围,是全国规模大、办学时间久的法律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997年被司法部评为部级重点法律中等专业学校,2003年成为广东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通过了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复评。
报考我校的主要途径有:-是在填报中考志愿时,可在职业类学校批次第一志愿栏中填报我校;二是可直接来我校招生办报名,由我校负责办理报名所需相关手续及程序。(报名地点:学校东区综合楼一楼招生办接待室)周六、日及暑假期间每天均有值班老师接待,欢迎家长及考生来校参观咨询
凡具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或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读我校可享受三年中职免学费,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我校对中考成绩550分及以上(此为广州地区奖励分数,因各地中考总分不同,其它地区奖励分数将依照学校规定划定)的应届新生,给予一次性500-800元/人奖励。
★初中毕业生→中专→大专→本科→多种专业资格证书;
★高中毕业生→大专→本科→多种专业资格证书。
招生代码:1296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警官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司法行政工作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和法治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属省司法厅管理,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院勤工俭学每小时18.3元。三、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四、其他
学院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800元/人●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备注↓资助政策若有变动,以国家和学院有关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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