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创建于1982年11月,原隶属于广州市司法局,2006年划归广州市教育局直管,是全国早创建的5所法律类中等专业学校之一。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3亩,建有各类文化体育场馆和专业实训场馆18个,校外稳定的实习基地20个。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具有浓厚的文化育人氛围,是全国规模大、办学时间久的法律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997年被司法部评为部级重点法律中等专业学校,2003年成为广东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通过了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复评。
凡具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或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读我校可享受三年中职免学费,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我校对中考成绩550分及以上(此为广州地区奖励分数,因各地中考总分不同,其它地区奖励分数将依照学校规定划定)的应届新生,给予一次性500-800元/人奖励。
★初中毕业生→中专→大专→本科→多种专业资格证书;
★高中毕业生→大专→本科→多种专业资格证书。
我校分为三大专业群:公共事务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公共安全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体育健身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其中公共事务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下含律师助理、法律援助、法务文秘、社工服务专业方向。公共安全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下辖民航安全检查、技术防范、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地铁辅警四个专业方向。
★社工服务已被广州市政府确定为中等职业教育城市扶持专业,凡报读该专业的学生,不论城乡户籍均享受中职三年免学费政策。
招生代码:1296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警官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司法行政工作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和法治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属省司法厅管理,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
根据《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学生入校后向所在系部和转入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各个程序后,学院按照规定,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和专业建设等情况统筹安排转专业。(按照规定,非国控专业不能转入国控专业。国控专业有: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非国控专业有:社会工作、司法助理、社区矫正、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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